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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勇卫党 风骨千秋 怀念逝世一周年的李士英同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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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13
第11版(纪念与回忆)
专栏:

忠勇卫党 风骨千秋
 怀念逝世一周年的李士英同志
刘复之
  今年8月15日,是李士英同志逝世一周年。李士英同志原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他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保卫工作者,是隐蔽战线的开拓者之一。他的英勇卓绝的斗争历史和许多富有传奇色彩的斗争事迹,一直教育和鼓舞着广大政法干部。50多年的交往,我同士英同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的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感人至深,我身受教益,一直由衷地敬爱他。值此纪念士英同志逝世一周年之际,缅怀他的革命历史,学习他的优秀品德,这对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有意义的。
  李士英同志1912年12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内黄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7年投身革命。1930年,严重的白色恐怖威胁着北方党组织的安全,士英同志积极参加中共北方局发起的清除叛徒奸细的斗争。随后,他受组织选派到上海中央特科工作。为保卫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他不顾个人安危,与叛徒、特务进行英勇斗争,做出了特殊贡献。抗日战争期间,他在中央社会部工作,党中央派他护送周恩来同志去苏联治病,并留苏学习。回到延安参加党的“七大”后,又奉命到蒙古人民共和国,出色地完成了党中央交给的任务。解放战争期间,他辗转于苏皖边区和山东解放区,担任公安保卫部门的领导职务,为保卫和巩固解放区不辞辛劳,取得显著业绩。新中国成立前后,他先后出任济南、上海两市的公安局长和华东大区公安部长,后又长期担任检察机关的领导职务,是我国政法战线上一位卓越的领导人。
  李士英同志的一生,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忠贞不渝,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士英同志是在中国革命遭受严重挫折,党的处境最为困难的时候参加革命的,又一直在最复杂、最艰难的对敌隐蔽战线进行战斗,经历了对敌斗争和党内路线斗争的严峻考验,不愧是我党隐蔽战线上的无名英雄。1932年5月,士英同志在上海一次惩治叛徒的行动中,不幸被捕。他被囚禁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牢狱中长达6年,遭受了老虎凳、电刑、水牢等种种酷刑的折磨,两次被宣判死刑。他大义凛然,坚贞不屈,同反动派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用鲜血和生命保卫了党的机密和组织的安全,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的英雄气概和高尚节操。他抱定“入党时就下定了的牺牲决心,一天不死,总要革命”,终于在抗日救亡运动一浪高过一浪的形势下,经过党组织千方百计地营救和他自己的坚持斗争,迫使国民党反动当局改判,于1937年8月出狱回到延安。士英同志在狱中无畏无惧坚持斗争的事迹,受到中央社会部和陈云同志的称赞。陈云同志说:“特科出过若干个有名的或者党内大多数人不知名的有功绩的同志。”李士英同志就是其中的一个。“文化大革命”中,士英同志遭到“四人帮”点名诬陷,1968年春被错误处理,十年冤狱,残酷迫害,几近危及生命。士英同志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毫不妥协的斗争。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陈云同志的直接干预下,一切强加于他的诬陷不实之词终于得到洗雪。
  李士英同志的一生,是刻苦学习,勇于开拓,苦干实干的一生。士英同志家境贫寒,13岁当学徒,原来的文化水平并不高。他深感自己的知识不足,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被国民党囚禁的6年中,他一面坚持不懈地同反动当局进行斗争,一面坚持狱中学习。他十分珍惜在莫斯科中国党校学习的机会。两年多的时间,他专心致志,刻苦学习,以惊人的毅力较好地完成了学习任务,为以后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奠定了基础。在同校学习的蔡畅、方志纯等同志都称赞他这种非凡的毅力和刻苦精神。在工作中,士英同志好学敏思是人所共知的。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理解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因而在复杂艰险的环境中,在一个个新任务面前,终于克服困难,开拓前进,出色完成任务。解放战争期间,他受命组建昌潍特区保安司令部,任司令员兼政委,发动群众,剿匪反霸,镇压反动势力,恢复社会秩序,牢牢控制胶济线这个重要的战略据点。进入济南、上海后,他夜以继日,忘我工作,认真总结城市公安工作的新经验。在他领导下的上海和华东地区的公安工作得到陈毅同志和罗瑞卿同志的充分肯定。
  1955年,士英同志从公安战线转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他主张在党的领导下,从中国的实情出发,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反对照搬外国的做法。退居二线后,他先后担任高检院顾问,咨询委员会主任,仍在努力探索这个问题。他组织咨询委员,开展调查研究,综合调研成果,提出书面建议。士英同志在检察制度和业务工作上的一些建议和主张,得到了高检院党组的肯定,有的写进了《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为推进检察机关和检察业务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时他已是古稀之年的老人了。
  李士英同志的一生,是注重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刚直不阿,淡泊名位的一生。他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把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士英同志保密观念极强,他常对干部说:“保密就是最好的安全保卫工作。”1939年秋,他护送周恩来同志去苏联治病,为了保密,他没有向新婚的妻子打招呼就离开了延安,这一去就是5年。士英同志在人面前从不谈他在特科的情况。他那时的许多动人的斗争事迹,还是中央社会部的领导人在给情报保卫干部训练班学员讲课时说出来的,为的是要求大家向他学习。1938年2月,士英同志到陕北公学分校政治部工作。当时党内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上发生争论。士英同志发表文章,批驳王明的“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错误主张。有的领导要他做检讨,有的教员讲课时指名批评他是机会主义。士英同志坚持真理,不怕压,不检讨。1951年他由华东公安部部长改任副部长,兼任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受到不公正对待。士英同志顾全大局,不计个人得失,服从组织决定,到山东任职。在华东公安部召开的告别会上,他心情平静,谈笑风生,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淡泊名位,能上能下,气度恢弘的优秀品德。1959年高检院反右倾时他受到错误批判。他按照组织原则,对一些重大的原则、是非问题向中央领导申述己见,澄清了是非。他虽屡遭挫折,但总能将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表现了他对党对人民的耿耿丹心。
  李士英同志的一生是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一生。1944年,士英同志参与领导中央社会部所属的西北公学审干甄别工作。他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九条方针”和党中央指示。他一再强调:对被审查的干部做结论要凭证据,不搞逼供信,靠调查取证,认真听取本人申述意见,使结论客观公正。当时被审查的干部有几百人,对各班送来的材料,他字斟句酌地推敲,找本人谈话,派人外出调查。经过甄别,纠正了康生在“抢救运动”中造成的一批冤假错案,保护了一批干部。1948年,士英同志任昌潍特区保安司令部司令兼政委时,了解到莒县“王家彬国民党”一案实属冤案,他果断决定予以平反,做好善后工作。50年代,高检院二厅侦查一起重大事故案和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士英同志亲自指导侦破工作,他严格要求办案人员:不仅要敢于斗争,也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在他指导下,经过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终于查清案情,使案件得到正确处理,并受到周恩来、陈毅、罗瑞卿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赞扬。
  李士英同志群众观点很强,在工作中一贯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1946年初,他初到苏皖边区,便组织工作组,历时一个月,行程数百里,对边区的社会治安、敌情动态,以及群众的生活和思想情绪等,一个县一个县地进行了调查。根据苏皖边区的战场形势,他提出了“公安保卫工作应当适应解放战争的要求,维护边区的社会治安,发动群众支援前线,一切为了我军的胜利”的指导方针。同年夏,淮阴保卫战开始,敌人飞机大炮狂轰滥炸,士英同志不顾个人安危,率领警卫营和干部站在前头,镇静自如,指挥若定。当战斗进行到最激烈时,粟裕同志要他把警卫营的枪支弹药调出一部分支援部队,他无条件立即执行。在士英同志的正确领导下,苏皖边区的公安保卫工作有力地配合了解放战争。1961年以后他在江苏省任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期间,一度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他说:“我长期在保卫部门工作,对工农业生产了解很少,要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多做调查研究,多向同志们学习。”在调研中,他既看好的,也看差的,既听干部汇报,也走访群众,力求把情况了解得深一些,问题摸得准一些,使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切合实际。为此,他先后对工农业生产、财政金融、商贸流通、社会治安、集市贸易、群众以物换粮、生产救灾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省委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他的调查报告有不少被省委批转给各地推广、执行,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如农民以物换粮,在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下是不允许的,士英同志认为,在经济困难时期,特别是灾区部分农民口粮不足,生活确实困难时,应当允许农民以物换粮。他认为这样做,对解决部分农民口粮不足,活跃农村集贸市场,改善农村社会治安都有好处。他建议省委放宽政策,允许农民以物换粮,省委采纳了他的意见,下达了文件,执行中受到了农民的欢迎。1954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院对国家机关的命令、决议、规定实行监督,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一般监督。这在当时高检院干部中意见也不统一。院党组责成士英同志抓这件事。士英同志查阅了大量的中外资料,并对试点工作情况调查后,他提出,一般监督的范围太宽,无所不包,无法实施。中国不一定依照苏联的做法,应根据中国国情确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范围。后来院党组采纳了他的意见。1979年制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取消了对国家机关实行监督的规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李士英同志德高望重,善于团结干部共同工作,重视对干部的培养。他关心爱护干部,身先士卒,与干部同甘共苦。1947年春在鲁南,他带领一批年轻干部一次急行军170余里,他有马不骑,用来帮同志们驮行李。到达驻地让同志们休息,他自己却立即去察看敌情。一言一行使大家感到特别亲切和温暖。他任用干部不分亲疏,一视同仁。进入上海时,士英同志专门召开南下干部和地下党干部的会师大会,高度评价警察系统地下党同志的功绩,号召南下干部向他们学习。他指出两支大军会师,相互紧密团结是接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在工作中,他信任地下党的同志,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而当一名跟随他一起进入上海的南下干部违法犯罪时,一经发现,士英同志秉公严肃处理,使大家深受教育。由于士英同志平易近人,公道正派,能倾听不同意见,没有官架子,在他领导下工作过的同志,都很尊敬和爱戴他,即使到最危险的地方工作,大家也愿意跟他一起去。
  士英同志历来重视培养干部,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他说:“我们的政法队伍应当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秉公执法,过得硬的队伍。”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先后在山东、上海创办了华东警官学校、上海警务学校、华东公安干校。人民检察院重建后,他极力主张建立检察干部培训基地。士英同志退居二线后,1987年他得知高检院筹建检察官学院在办学地点上遇到困难时,当即出面协助解决落实。随后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会议,为之献计献策。
  李士英同志的一生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一生。解放战争期间,原本可以吃小灶的他,经常与干警同吃一锅饭,不让给他另加菜。接管济南时,他外出开会、办事均徒步前往。有关同志打扫战场时给他弄来一部汽车,他说:“一切缴获要归公,这是三大纪律!”将汽车上缴有关部门统一处理,自己仍坚持步行。在江苏,行政部门给他配了一部进口汽车和一幢别墅,他坚决不要。下基层工作,不搞宴请,不接受馈赠,让工作人员按当地标准交纳食宿费用。1981年4月,士英同志去云、贵、川调查社会治安状况和“严打”斗争情况,途中对随行人员说:“下去是工作,不要游山观景,不给下边添麻烦。”在昆明,就连近在咫尺的石林也没有去。在成都,省委给他配红旗轿车,他不同意,换了普通汽车。住锦江宾馆,说住房大是浪费,要求换小的。四川日报还就他换车的事专门发了一篇短文,赞扬他的简朴作风。他生病住院期间,党组决定给他补贴一些营养费,被他婉言谢绝。病危时,他对几个子女说:“我清清白白来,也清清白白走。”事实也确实是如此。他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的革命精神就像一条红线贯穿他整个的生活历程。
  士英同志是一位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经历了长期的革命斗争的严峻考验,无论是在革命高潮时期,还是在艰险的环境下,无论是身居高位,还是身处逆境,他都坚信党,坚信群众,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必定胜利,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斗志和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
  李士英同志光辉的一生,他的品格和风范,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应该学习他追求真理,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坚忍不拔,在危难关头奋勇当先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实事求是,刚直不阿,秉公办事的品格;学习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淡泊名位,不计个人得失的高尚情操。在新的世纪里,我们要以邓小平同志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开拓政法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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