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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邪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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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3
第4版(要闻)
专栏:

  祸起邪教
本报评论员
一年前,受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引火自焚,制造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悲剧。仅仅几秒钟,无情的烈火改变了这几个人的命运:有的断送了最宝贵的生命,有的面目全非,终生残疾。尽管党和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对受伤者尽力抢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是,12岁的少女刘思影和她的母亲仍未能从死神的手里逃脱;女大学生陈果和她的母亲郝惠君虽然保住了性命,身体和心灵的伤口却难以完全弥合。祸起邪教,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欠下了一笔永远也偿还不清的血债。
邪教害人。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给人们上了极其深刻的一课。后来发生的“法轮功”痴迷者残杀“功友”、杀妻害父等等血腥事件,又一次一次地给人们以警示。邪教实行精神控制,扭曲人性,并通过被它控制的痴迷者将其罪恶本质赤裸裸暴露出来。对邪教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正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根本上维护公民的人权,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在一个安全、和谐、健康、宁静的社会环境里不受干扰地生活和工作。
“法轮功”不仅把精神控制的魔掌伸向老人、妇女、病人,而且还伸向孩子和相当文化层次的人。对“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不要以为读过书的人、受过教育的人,就不会上李洪志的当。“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使痴迷者丧失理智,顺从邪教,最后做出连他们自己都想不到的蠢事。受过高等教育的陈果母女的悲惨遭遇,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面对邪教的侵袭,我们要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灭亡,仍在阴谋害人害国。轻视邪教,就会留下祸国殃民的隐患。祸起邪教。只有彻底铲除邪教,才能换来社会的祥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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