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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研计划管理体制实行重大改革 课题负责人腰杆硬了责任重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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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3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科研计划管理体制实行重大改革
课题负责人腰杆硬了责任重了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记者贾西平、任建民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科研计划管理开始实行重大改革。
  这项制度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加大了课题责任人权限和责任,其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不过,课题责任人也要对课题研究和经费使用承担法律责任。
  据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的国家科研计划,将由过去以单位为中心转变为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课题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由依托单位提供支持条件。为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从课题的确立、课题的组织管理、经费管理,一直到课题的验收以及监督与检查,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初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
  为确保课题立项的科学性,有关部门建立专家评议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课题立项审批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引入评估或评审机制,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
  科研计划中的经费管理是一个焦点问题,今后的国家科研计划也将紧紧抓住这一点,对课题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制度,科研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课题预算进行审核并批复。经费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还要建立计划管理与经费管理、课题立项与课题预算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机制,公开办事程序和审批决策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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