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国家确定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目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1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确定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目标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了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目标,这标志着海河流域将进入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的新阶段。
  意见确定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目标是: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以堤防为基础、以大型水库和蓄滞洪区为骨干、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的综合防洪体系。全面恢复海河流域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防洪能力,重点将保护京津地区安全的永定河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北运河、潮白河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通过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使北京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中永定河三家店至卢沟桥枢纽左堤按可能最大洪水设防;天津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石家庄等重要城市防洪标准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的要求。通过海堤建设,使沿海城市、港口、油田的海堤防潮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其他海堤防潮标准达到30年一遇。卫河、滏阳河及大清河上游支流,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根据上述目标,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完善以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工程措施和洪水预警预报、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组成的流域防洪体系。通过河道治理及堤防加固,使流域中下游骨干河道和堤防全部达标;完成海河口、永定新河口治理,安排各河口维护性清淤,保持河口畅通;完成13座大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完成使用几率大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保证适时适量启用;加强水情测报、决策、调度、指挥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建成防汛指挥系统。
  意见针对海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提出要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洪水资源,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快治理水土流失,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保证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意见的通知中强调指出,海河流域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防洪建设关系到北京、天津、石家庄等重要城市,京广、京九等重要铁路干线以及高速公路、国道、油田以及重要通讯干线的防洪安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继续发扬团结治水的精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推动海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