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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中创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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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2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在探索中创建
  机关党建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机关作风、效率和形象,而且关系到我党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的成败。
  “机关党的建设要走在基层组织的前头。”这是胡锦涛同志1997年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
  围绕机关党建“走前头”,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党建总目标,福建省直党工委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近几年,省直党工委根据福建省委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形成三级同创、四级联动的创建格局。
  “明确目标”——省直党工委制定出创建党建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意见,把创建目标、任务、方针、步骤、内容具体化,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领导责任者是各厅局党组(党委),厅局党组(党委)的自身建设、领导责任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效成为评比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
  “激活支部”——在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决定中,要求基层党支部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好作风、好业绩),明确了党支部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全面实行“一岗双责”。
  “制度规范”——省直党工委重视制度建设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用好、用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省直党工委先后制定《加强机关党委建设的若干规定》、《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
  “取百家经”——每季度召开各党建联系片片长会议,每半年召开省、地、市工委联席会,建立全省党建联系点,探讨交流创建经验。
  2001年,又进一步提出,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把一个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评判一个单位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今年,又提出开展党建先进单位活动的主体是党员,要把全体党员动员起来,把各方面积极性调动起来,把争先创优氛围营造起来,扩大机关党建工作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和战斗力。
  两年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福建省直党工委在积极探索实践“走前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思路,强化理论武装,抓学习,抓基层,抓作风建设,下大力气抓好党员教育,机关党建工作扎实稳步地继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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