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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增产粮食支援国家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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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9-07
第2版()
专栏:把粮食“三定”政策贯彻到户

积极增产粮食支援国家建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吉林省幸福之路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 韩恩
国务院公布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使我们农民受到了很大的鼓舞。粮食问题是全国人民最关心的一件大事,我们的政府也是一贯地重视粮食问题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政府就大力领导和帮助全国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产粮食,并从一九五三年冬季开始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给全国人民带来的好处是说不完的。这一政策不但保证了工矿区和城市人民对粮食的需要,而且保证了农村缺粮人民、灾区人民、经济作物区农民对粮食的需要。就拿我们农业合作社来说吧,我们社连遭四年自然灾害,每年粮食不足,都及时得到了国家的供应。例如,一九五四年我们社的农田受灾,粮食减产,全社只向国家卖出了十万斤周转粮,而今年得到国家供应的粗粮就有十二万斤。由于国家在粮食供应和生产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再加全体社员的努力,并没有因为受灾而影响我们社社员的生活水平。几年来,我们社也在不断地巩固和发展,现在它已经是一个拥有一百五十三户社员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社了。
为了进一步改进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国家实行了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办法,这是完全符合广大农民的要求的,我们热烈拥护并将坚决执行这个办法。在国务院公布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里,对粮食定产、定购、定销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使得农民心里有了底。这个办法规定,农民向国家交售粮食的数量,自今年起三年不变,农民增产,国家不再增购,农民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后,余粮完全归自己自由支配。国家对农民的照顾多周到呀,牲口饲料,养猪用的粮食和种籽都给适当地留出来。因此,我们社的社员们对“三定”办法都非常满意。如社员张继臣说:“我家五口人按规定能够留两千六百五十斤口粮;如果注意节约,有两千斤就够了。”所以,有了这个“三定”办法,更能鼓励我们农民积极生产粮食,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根据我们社的庄稼生长情况,今年可保证卖给国家五十七万斤粮食。为了使庄稼成熟的快,不受早霜侵袭,我们已给四公顷玉米田放了秋垅,给二十公顷大豆田拔了一遍大草;对于水稻田,除拔稻稗割地埂子草外,并用撤水晒稻等办法促进水稻早熟。我们还要做好秋收准备工作,保证颗粒还家,节约粮食。为了改变粪肥不足和质量不高的情况,我们在今年挂锄期间开展了积肥工作,目前已积肥六千车,足够满足全社百分之六十的农田的需要。
(怀居安 徐元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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