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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济透明才能公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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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2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实践“三个代表”思想 推进农村工作创新

赈济透明才能公道
  编者按:8月1日本版刊登《征文启事》后,已收到了大量稿件,其中不乏内容精彩之作。从今天开始我们将陆续刊登。
  张福振同志的这篇文章,通过对河南省淅川县近年来立案查处的45起案件的剖析,分析了贫困村民吃了救济又告状的怪现象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在农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关注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把干部受教育、农民得实惠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了解决受灾和贫困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国家每年都要划拨一定数量的扶贫、救济款物,这本是党和政府对灾区、贫困地区人民的关怀,然而,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却屡屡出现贫困村民吃了救济又告状的怪现象。河南省淅川县对近年来县乡立案查处的45起案件进行了剖析,认为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赈济对象不准,款物分配不公。有的村干部在确定救济对象时,不按程序办事,不听取群众意见,“撒胡椒面”,使一些非贫困户享受了贫困户的救济待遇,造成分配不公。如已被查处的卧龙岗村南东组平均分配面粉案:2000年冬季,有一百来口人的南东组分了150公斤救济面粉,分包该组的村治保主任和组长、会计私下商量,无论张三李四,每人0.6公斤,致使个别重灾户出现了断炊现象。
  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多吃多占。此类问题占案件总量的30%左右。如泉水沟村村文书在发放救济款时,偷刻10名村民私章冒领救济款300元,结果事情败露,引发群众越级上访。
  挪用、改变扶贫赈济款物用途。此类问题占案件总量的25%左右。如盛湾镇宋湾村小学校舍陈旧破烂,大部分为险房,上级划拨1.4万元建校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但该村在资金到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仅拿出2500多元对部分险房进行修缮,其余款项均挪作他用,由此,引起了教师和一些学生家长的不满。
  赈济款物分配使用情况不公开。少数村组干部拿赈济款物送人情,搞亲亲疏疏。有些特贫户尽管生活十分困难,因与村干部关系不好,仍得不到救助,而与村组干部关系较近的至亲好友,无论是否贫困、受灾,都能得到一份救济,致使一些群众怨气很大。
  此外还有村组克扣、账物不符、“戴帽下拨”等情况,这些都是造成贫困村民吃了救济又告状的原因。
  通过调查、座谈,我们认为,当前赈济工作应采取的措施:一是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思想和作风教育。各级领导要把赈济款物的发放当作一件维护社会稳定、事关全局工作的大事来抓,教育基层干部端正认识,转变观念,进而公道正派地分配好赈济款物。二是严格程序,完善体制。各项赈济款物下拨到乡镇一级后,由乡镇根据情况分配到村,要求村委会组织群众评议,确定对象与款额,然后张榜公布,坚决杜绝村干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三是加大对赈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肃认真地查处在赈济款物发放使用上的一些大要案,并公开曝光;四是扎实认真地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高村民参政议政能力,营造干群相互信任的良好氛围。五是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使他们把工作和思想的重心集中到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上来。(河南淅川县 张福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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