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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向监狱劳教所发出禁令 取缔执法环节中的收费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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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4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司法部向监狱劳教所发出禁令
取缔执法环节中的收费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李术峰)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明确指出,对监狱劳教所收费项目要严格管理,坚决取缔执法环节中的收费行为,对会见同宿、同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清理,特别是对不符合要求的收费问题要坚决禁止。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历时两个多月重点对监狱、劳教所减刑、减期、假释、保外就医、所外就医等执法环节进行了检查,取得明显成效。检查发现,有些监狱、劳教所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减期、所外执行案件时,不能严格执行集体研究讨论的程序;有的单位收取罪犯、劳教人员亲属的会见费、茶水费、办证费;有的单位办理减刑、假释、减期向罪犯、劳教人员收取材料打印费、工本费;有的单位利用罪犯、劳教人员与家属同餐、同居高收费,从中谋利。这些问题大多数已经在这次执法执纪专项检查中得到了纠正、进行了整改。
  监狱、劳教所的执法和管理工作没有执法执罚职责,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其执法和管理活动中的经费由国家财政支付。对此,司法部重申:监狱、劳教所办理减刑(减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所外执行)、提前解教,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收取费用。监狱、劳教所在管理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收取费用,如会见费、茶水费、卡片费、办证费等。监狱、劳教所设置的同居室、优惠接见室,暂停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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