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糖料收购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4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糖料收购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日前,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糖料管理暂行办法》。据介绍,这个办法的颁布对促进制糖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农民利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办法》规定以制糖企业为核心划区管理,推行订单农业。由产区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由其授权的县级人民政府,合理划分各制糖企业的糖料区,并大力推行订单农业,由制糖企业与糖料生产者签订糖料收购合同,实行“公司加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
  《办法》规定对糖料收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积极推行糖厂对农民实行二次结算的方式。
  对糖料收购价格实行两种结算方式:一是糖料价格与食糖价格联动,实行糖料款二次结算。二是不实行价格联动,制糖企业按政府制定的价格一次性兑付农民糖料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