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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好产销的“桥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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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6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架好产销的“桥梁”
张偶良
  浙江省农民增收连续9年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农产品商业化程度较高。据悉,仅嘉兴就有各类农产品中介组织200多个,农民运销大户近万户。有了这些商业组织,产和销便实现了对接,困扰其它地方的农产品卖难现象,在浙江很少发生。
  目前许多地方农产品卖难,确实有一个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问题,但关键在于农产品市场的商业组织发展程度偏低。
  现代社会的农产品市场,不同于传统农业时代的集市贸易,它的重心已经移向城市,其空间加大,购销调存的中间环节增多,需求的层次和方式日益复杂,生产者难以直接感受和把握市场信息;再加上农产品的鲜活特性,使农产品流通的风险加大。要求众多的小规模的经营农户去直接掌握、捕捉和筛选市场信息,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其成本很高。因此,联结生产和消费这两头的只能是建立在市场机制下的各种商业合作组织。
  据考察,日本农协所提供的产销信息利用率,其中大米、小麦高达95%,水果82%,蔬菜56%;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由农协组织批发的占60%以上。在荷兰,农产品中的75%至95%的蔬菜、花卉和奶制品,40%至63%的牛肉和糖,都是由合作社销售的。
  眼下在我们的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中,缺少的恰恰是这类商业性组织。尽管有些地方也出现了中介服务组织,但大多规模偏小,杂而不专,散而不聚,交易手段多为面对面的现货、现地、现钞买卖,对农民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带动力不强。
  加入WTO以后,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销”难于“产”的局面将会更明显地凸现出来。切实注重农产品流通大市场的建设,培育各类层层化解市场风险的商业性中间组织和合作组织,显得尤为必要。
  如果不注重发展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的商业性组织,没有规范的、强大的商业组织来辐射带领,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就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圈在栏里,堆在路旁”的被动局面。
  在抓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同时,应该抓紧抓好商业组织的建设,扶持符合资质的商业组织、企业组织进入农产品领域,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自己的专业购销组织,以利于农产品大批量地、有序地进入国内、国际的大市场,不断降低交易成本,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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