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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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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7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康复工作的现状与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也不相称。
  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投入有限却创造无限,可以减轻社会负担、开发残疾人自身蕴藏的潜能,使之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既可以体现我国良好的人权形象,又能感召社会各方人士对残疾人的爱心和帮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推动精神文明和社会先进文化的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可以显示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这个困难群体的关心,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践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切实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培养各级专业技术人才,壮大强化基层服务队伍。要按国家计划要求,安排落实康复经费,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为残疾人康复捐资出力。
  同时,以重点康复工程为龙头,普遍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探索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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