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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1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资料
从1979年到2002年6月底,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从中央层次立法来看,除现行宪法及3个宪法修正案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92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24个,总计420个,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有376个;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923个,目前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有629个。同一时期,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800多个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定权限制定了17000多个规章。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对保障、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总体上看,以宪法为核心与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为建立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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