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阅读
  • 0回复

彭珮云报告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说 理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8
第2版(要闻)
专栏:

彭珮云报告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说
  理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在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向大会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卫生法实施的情况。
  根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4月至6月间对食品卫生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彭珮云说,食品卫生法实施以来,经过各级人大和政府的不懈努力,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逐步提高,食物中毒发生次数和人数呈下降趋势,危害我国人民生命安全的霍乱、伤寒、痢疾等食源性传染病已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卫生的总体状况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谈到食品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时,彭珮云指出,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食品卫生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整体上看,我国食品行业现代化程度不高,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以分散的农户为主,在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小型集贸市场、个体摊贩仍是食品流通的主要方式,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低,食品卫生保障能力差。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改进建议。彭珮云在谈到理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时说,鉴于食品卫生涉及的部门多,问题复杂,建议各级政府建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大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由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负总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一个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既要明确卫生行政部门是执法主体,也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不到位现象的发生。
  检查组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实施食品卫生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抓住薄弱环节,认真解决食品安全卫生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法律和卫生标准体系;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监督、监测队伍的素质,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