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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与法官的对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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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29
第4版(要闻)
专栏:现场短新闻征文

外商与法官的对话
本报记者 倪光辉
  8月27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座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座谈的一方是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10名法官,另一方则是来自韩国、泰国等地的5名投资商及企业代表。双方就外商来广西投资和广西的法制环境状况展开了诚挚的交流。
  来自韩国的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南相镐介绍公司情况后首先提出疑问:“当公司应收账款发生纠纷时,我们提出诉讼后想做保全(冻结对方财产的一种方式,需要做保全者拿出价值相等的标的物作抵押),在广西的许多地方法院大都要我们提供土地、厂房等担保,但这种担保手续相当复杂,不知车辆能否做担保物?”高级法官唐安邦微笑着回答:利用车辆担保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我们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续,提高办案效率,请您随时反映情况并监督我们。来自泰国的南宁正大公司副总经理黄超信就如何打击假冒正大品牌的做法向法官咨询,高级法官林金文告诉他三种途径:工商等部门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民事赔偿;对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10名法官热情解答了有关司法制度、涉外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听取了几位客商对广西法制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覃日飞最后说,为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和改善法制环境,自治区人民法院将设立专门的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的办案机构,建立专门的办案制度,高度重视对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把审判工作与提高境外投资者投资积极性结合起来,同时积极探索依法鼓励和扶持外资企业发展的审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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