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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公安自觉接受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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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01
第7版(社会经纬)
专栏:

  遵化公安自觉接受监督
李荣升 袁建达
“您对您所在的区、县的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满意吗?”
“您觉得您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在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
“您对人民警察的印象如何?”……
  这是一份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中的几个题。问卷调查不久前在河北省遵化市进行,许多群众踊跃参与。结果出来了:遵化市公安局在群众心目中得了高分,群众对自身的安全感、公安队伍的形象基本满意。
像这样的问卷调查,在遵化已进行了多次。公安机关既重自律,又重他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建设起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干警队伍,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遵化市引滦路口地处城市边缘,过去没有交通信号灯,发生过几次交通事故。一些政协委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写了提案,毫不客气地批评公安局,要求设交通信号灯。尽管这个问题牵涉到几个部门,并不是公安局一家的事,但是,公安局仍然认真研究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并及时请示市政府,获得同意后,先垫上资金,很快在那个地区建成了交通信号系统,保证了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过去,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每年都有十几件,内容大多是批评。今年,代表的建议和委员的提案减少到4件。公安干警的素质提高了,作风转变了,服务到位了,批评的声音自然就小了。
对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公安局领导一直十分重视。党委书记兼局长李凤清对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提案,总是每件必读、必研究,然后指定专人督办,把工作做到实处。在警务工作必须改进的地方,他提出,除了“冷、横、硬、推”外,还要加上“拖”,即推诿不作为;“吃、拿、卡、要”外,还要加上“报”,即到其他单位报销票据。公安局每年至少有两三次,把人民代表或政协委员请进来,面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商量改进的办法。各派出所都设有监督栏,公开服务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安局已连续8年被市政府评为办理人大建议、委员提案优秀单位。
一个自觉把自己摆在群众监督之下的公安机关,必然是一个作风过硬、战斗力强、处处以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为己任的先进集体。今年年初以来,遵化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树新风创满意”、“人民群众评公安”、“作风建设规范年”等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几个月来,公安局收到群众自发写来的表扬信近百封,收到锦旗等70多件。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活动中,公安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半年来,他们已破获各类犯罪案件155起,打掉犯罪团伙19个,缴获赃款赃物总计55万多元。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该局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人员2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出色的成绩,使这个县级市的公安局理所当然地成为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局党委被遵化市评为优秀党委,19个派出所被评为唐山市人民满意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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