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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应该回归到哪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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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01
第8版(大地·评论)
专栏:文论天地

  文学应该回归到哪里?
  缪俊杰
  新时期以来,理论上的澄清是非、开拓视野,带来了我们文学创作的勃勃生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但是,理论上的探讨往往也容易出现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用过去传统的说法叫“一种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比如,近年来文艺界流行的所谓“玩文学”和文艺的娱乐化倾向,认为只有彻底反传统才能使文学回归到本体。这在理论上又把人们搞糊涂了。
  文学是一项严肃的神圣的事业,许多作家毕生为之奋斗,从来不把它看成是“玩物”。“玩文学”口号的提出,最初也许是针对过去把文学“太当一回事”,甚至把文学提到“兴邦亡国”高度的一种反拨。从世俗的观念来说,人们的生活是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只要不犯法,玩什么都行,我们有什么理由有什么必要劝阻人家“玩文学”呢?但问题是一些有影响的玩家,由此提出了消解社会功能、淡化社会理想、回避社会矛盾、非英雄化等美学主张,并付诸文学实践,“玩”出了不少较有“影响”的作品。有些青年作者仿而效之,这就给文学创作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这就不仅有可能使我们的文学越来越“疲软”,越来越与人民群众“疏离”,甚至有可能使文学落伍时代、脱离人民。长此以往成为一个时代难以弥补的遗憾。这也许不是危言耸听。
  文学这种“文本”,同其他用语言文字形成的“文本”(如哲学、历史、法律等等)功能虽有所不同,但文学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对社会生活的发展和人类的历史进程,毕竟要发生影响,而且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影响。我们都很熟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历代的文学大师们在这方面说过的许多具有深刻教诲意义的话,无庸赘述。那么,现代派的大师们又说了些什么呢?就拿当前时尚评论家们经常引为经典的英国现代派大诗人、新批评派领袖托·斯·艾略特的观点来说,他认为诗歌(也包括文学)有两种功能:一种是给人以享受,另一种是影响社会生活。“如果不能给人以享受也不能影响生活,那它就根本不是诗歌。”可见,他在强调美的享受的同时,也还是强调文学“影响生活”的社会性功能的。我们的某些文学玩家们,却抛弃了这一面,过分强调“玩”一面。比如在题材选择上,他们排斥社会生活题材,尤其排斥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题材,片面强调“私人化”写作,披露自个儿的“隐私”。这样的作品虽然能取悦于一部分读者,甚至具有相当的“卖点”,但它的意义毕竟有限。在文学创作题材问题上,我们应该同时反对“题材决定论”和“题材无差别论”,全面而辩证地处理题材问题。要鼓励作家更多地去关注人类发展历史进程中,当前社会生活中,人民群众生存环境中,具有重要标志性的事件和生活进程,反映历史前进的轨迹和搏动着的人民大众的脉搏;当然这种反映应该是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的、个性化的、富有美感的,而不是公式化、概念化、抽象化的;作家应该用那些与社会息息相关的作品去给人享受,去影响社会生活前进。小小把“玩”出不了大作品、大作家;只有那些敢于把握时代重大事件和有意义的生活形态,而又善于将其艺术化的作家才能成大气候,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无愧于时代和人民,才能成为不朽的经典。不信,你可以翻一翻古今中外的文学史。
  文学要反映生活,就不能回避社会矛盾。有人认为“玩文学”的提出和成为时尚,是因为许多作家觉得,目前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相当尖锐,因而不敢触及。比如官僚主义、社会腐败、生存环境、弱势群体等等,问题不少,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但是觉得不好写。写得深也不是,浅也不是,吃力不讨好。不如回避矛盾,去写些“小小悲欢”、“杯水风波”,这样既不吃力又“讨好”(稿费来得快、来得顺当)。于是,文艺领域特别是电视就出现了许多“把玩”杯水风波的闹剧,“滥情风”充斥荧屏。一般地说,我不反对文学中“小闹剧”的出现。茶余饭后,困倦之时,把它拿来消遣消遣,也不是坏事,有总比没有好。但是如果我们很有才华的大作家、大艺术家,仅仅被那小小的利益驱动,煞费苦心去搞那些“小打小闹”,似乎有点可惜,有点浪费才华。近年来,我们有些作家特别是报告文学作家敢于直面现实,揭露社会矛盾,批判官僚腐败,同时又写出了正义战胜邪恶的伟大的人民的力量,他们的作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好评。由此可见,我们的文学不应重蹈“无冲突论”的覆辙,故意回避社会矛盾。我们的作家应该像恩格斯期望的那样,在现实面前显示出“艺术家的勇气”。
  文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应该消解先进的社会理想。从文学史上看,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理想和信仰都吸引着、召唤着文学家们为之拼搏,为之奋斗。文学家们在理想和信仰中认识生命的价值、开掘人生的意义,成为他们共同的追求。只有充分表现理想的文学,才是完美的文学。“玩文学”不应该把文学推向“非英雄化”的极端。文学艺术题材无限广阔,各种各样的人物都会进入作家的视野,成为作品的主人公。写英雄也是文学本身题中应有之义。有些“玩文学”的作品,把写普通人曲解或误解为专写平庸的人物和生活琐事。塑造正面人物和英雄人物则被贬之为旧模式。有些作品即使出现了英雄人物,不是写得软弱无力,就是用夸大的方式从另一方面加以丑化。西方文艺思潮中曾出现过“反英雄”的现代派思潮,苏俄20世纪50年代也出现过“非英雄化”的倾向。这些倾向都不曾为它们的文学带来令人鼓舞的积极效果。我们的文学是在不断总结前人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前进的。我们何必又去蹈“非英雄化”文艺思潮的覆辙呢?
  文学不应该过滥地把历史题材引入“戏说”之中。作家的责任是通过自己塑造的艺术形象,把历史和社会生活的本来面目真实地告诉读者。但是有些文学的玩家,特别是在历史题材的创作中,把文学“玩”进了一个新的轨道,那就是所谓“戏说”。当然,对“戏说”要作具体分析。这里面有两种类型:一是主张不写具体历史史实,而是根据民间传说表现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强调作家主体的介入,即作家本人抛开历史本身,用自己的观点重新组接“历史的碎片”。作家笔下的历史是作家心灵中的历史。二是对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和重要历史事件,用幽默的方式进行“戏说”,把真真假假的人和事“一锅烩”。应该说,目前出现的“戏说”性的新编历史文学或电视剧,由于手法的新颖和作品中所呈现的幽默感,确实引起了一些观众的兴趣。人们从对历史人物的塑造中观照现实,也不失为文学的一“景”。但有些“戏说”却值得研究。比如对鲁迅等作家经典名著的改编,通过“戏说”,就歪曲了原著的本意。又如对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帝王将相的功过是非,不是通过科学的历史主义的重新研究,得出新的评价,而是根据片言只语“戏说”一番,甚至给人“定评”式的结论;有些“戏说”历史的作品,过分强调历史的偶然性、神秘性,不仅有悖历史的真实,还往往导致历史的不可知论和历史的宿命论,这些作品不仅不能给读者以正确的历史知识,反而很容易给读者特别是不熟悉历史的青年读者以误导。合理的想象是必须的,但“戏说”应该慎重。不可滥用“戏说”。
  “玩文学”的口号很时尚,也很有些标榜。至少是标榜“清高”、“自主”,也标榜自己是真正回归到了文学本体。但我认为,对这个口号以及相关的美学主张需要讨论,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弄弄清楚。我不知道,人们对于这些问题是愈来愈清醒,还是愈来愈糊涂?提出来,也许不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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