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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问答(六)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初步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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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02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农村税费改革问答(六)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初步成效?
  2000年以来,安徽等地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按照中央的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这是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最重要的组织保证。安徽等地均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为正副组长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全省从上到下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全责的领导机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指导,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确保了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是走群众路线,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这是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最有效的工作方法。安徽省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计划,大力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宣传,向全省近1300万农户印发了《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在35万个村和村民组张贴了《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告》,对基层干部进行了分级分批培训,使改革政策家喻户晓。这对干部群众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政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税费改革是一个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改革政策是否符合实际,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怎么解决,都要在实践中检验和探索。安徽等地针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对改革全过程的跟踪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才能保证税费改革健康发展。
  四是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搞好配套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对农村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必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不能孤立地进行。试点地区在确保减轻农民负担这一首要目标的同时,通过精兵简政、调整支出结构、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基本保证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同时,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等配套改革,保证了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
  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向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继实行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农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自2000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一是有效地遏制了农村“三乱”,明显减轻了农民负担。从试点地区的情况看,农民负担减幅一般都在25%以上,得到了农民的衷心拥护。二是积极探索了农村义务教育和乡村两级运转必要经费的解决办法。安徽、江苏等试点地区通过精简机构、并乡并村等配套措施,以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上级给予转移支付补助等办法,基本解决了乡村财力缺口的问题,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学校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投入、乡镇五项事业费、村级三项费用的经费保障渠道。三是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征管,减少了乡村干部因催粮催款与农民群众直接发生矛盾摩擦,改善了干群关系。四是促进和带动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的完善等各项农村改革相继启动,有的地方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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