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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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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9-10
第1版()
专栏:社论

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依靠全国人民群众、首先是工人阶级自觉的努力。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的不断提高,是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特别是同本阶级——工人阶级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党在职工群众中的工作。
党同本阶级——工人阶级群众的联系,主要是通过工会这个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来实现的。在人民民主政权下的工会,是国家领导阶级的组织。它是一个学校,是工人们学习管理的学校,学习主持经济的学校,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它是人民民主政权的最重要的社会支柱。党必须加强对于工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便通过工会的工作,使工人阶级更加成为一个有组织、有觉悟、有文化的阶级,并且更加紧密地把它团结在党的周围。
我国现代的工人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产生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发展起来的。我国工会组织,在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是党的有力的助手。全国解放以后,我国工会工作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也迅速地发展起来了,它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各种社会改革运动中,都起了很大的作用。工会的这些成绩,和党的各级组织对它的领导、监督以及企业行政部门对它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斗争中,工会的作用将愈益重要。可是,目前工会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缺点和问题,它同群众的联系还不很紧密,因而它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对它的要求。
党的各级组织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一般是重视的。但是,由于某些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干部对工会在国家过渡时期的任务和作用认识不足,对于党的信赖人民群众、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贯彻不够,加上很多党组织缺乏领导工会工作的经验,所以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一般还是薄弱的。许多党的组织特别是企业的基层组织,包揽了许多事务,而放弃了或放松了政治工作和对工会的思想领导,甚至有些企业单位的党组织和行政方面在工作上没有多大区别。这种情形必须加以改进。改进厂矿企业中党的工作,使政治工作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是目前厂矿企业中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则是加强党的政治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
目前,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加强党对劳动竞赛的领导。劳动竞赛是依靠群众、高度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法,而高度的劳动生产率是新社会制度赖以巩固发展的主要条件。组织劳动竞赛是全党的事业。党应当通过工会来组织竞赛,并且教育所有的党员和青年团员积极地参加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党还必须正确地组织企业行政、工会和青年团之间的协作,统一它们相互之间的工作步调。
群众在生产中的积极性是决定于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的。因此,企业中的党组织必须加强职工的时事政策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加强职工的国际主义教育,并且通过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群众以共产主义态度来对待劳动、对待公共财产、对待每个同志。
劳动竞赛的目标是保证全面完成和争取超额完成国民经济计划的产量、质量、成本、产品品种、劳动生产率等各项指标。达到这个目标的途径,除开经常地发挥和保持工人群众的高度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外,主要是改进生产技术,提高职工群众的技术熟练程度,改进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因此,企业中的党组织就必须十分注意职工群众的文化、技术教育,注意推广苏联的先进经验和我国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支持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同时,签订集体合同、组织群众生产会议,是组织劳动竞赛的重要工作,应该逐渐使它成为企业中的经常的制度。党组织必须运用工会来进行这些工作,并帮助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
在劳动竞赛中必须贯彻物质鼓励的原则。按劳付酬的工资制度和各种合理的物质奖励制度,能使职工群众从个人物质利益上来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按劳付酬、物质鼓励的原则,体现着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而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正是推动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工资奖励制度必须加以整顿,必须使物质鼓励同政治教育相结合,把物质鼓励提高到政治上来教育群众,以不断地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不断地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党必须运用工会组织巩固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解放了的工人阶级政治觉悟和组织程度的主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没有严格的劳动纪律,就不可能树立和维持生产秩序,就不可能保证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破坏劳动纪律的行为是非工人阶级思想在工人阶级队伍中的反映。因此,巩固劳动纪律是一个整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任务。
应该指出:近两年来,厂矿企业中的劳动纪律有一些进步,但是某些厂矿企业中的劳动纪律松弛的情况依然是严重的。企业领导干部不采取具体措施来按期地全面地完成国家计划,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的现象都是严重的。因此,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督促工会组织经常地反复地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同一切败坏劳动纪律的现象进行不断的斗争。
为了巩固劳动纪律,对于少数一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职工,应当采取强制的办法,对于这些职工应当给以适当的处分直至开除出厂。但是,巩固的劳动纪律只能是建立在群众自觉的基础上,巩固劳动纪律的根本方法必须是说服教育。对于少数职工的处分,也必须取得大多数职工的拥护,并使这种处分对大多数职工有积极的教育作用。一切简单粗暴的办法,都不可能使劳动纪律真正巩固起来,反而会使我们脱离群众,会使群众同情少数违反劳动纪律而受处分的分子。因此,惩办主义的倾向是必须防止和反对的。
为了巩固职工群众的劳动纪律,厂矿企业行政的负责人员以及党和工会的负责人员必须严格地遵守劳动纪律。厂矿企业负责人员决不能把自己置于应该遵守的劳动纪律的范围以外,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负责人员是同样应该受到处分的。
第三,党必须运用工会组织,经常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了解职工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并且要热情地关怀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当然,由于我国工业生产还很落后,国家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集中主要力量建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因而决不应该离开发展生产的基础而过急、过快、过高地要求改善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必须在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在所有领导机关和干部中,强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朴素、厉行节约、克服困难的精神。可是如果认为集中主要力量发展生产和厉行节约就可以不关心群众的生活,那也是极端错误的。只有热情地关怀群众,并使群众的生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有所改善,才能高度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完成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
党的各级组织在研究生产的同时,必须经常地研究职工群众的生活问题,并通过政府、企业行政和工会等有关方面,及时地解决职工生活中所存在的应当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对于有关广大职工群众的生活问题,一个企业一个地方无法单独解决,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解决者,应向上级党委和中央提出建议。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及时地向群众解释清楚,决不可以采取不闻不问或拖延不决的官僚主义态度。党的各级组织应监督商业、合作社部门和其他生活供应部门以及文化部门,更好地为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并经过党的组织和工会组织检查企业行政方面对于国家拨付的各种有关工人福利的经费的使用情况,检查工会举办的各种集体福利事业和文化事业的情况;指导工会正确地使用劳动保险金、文化教育经费、会员困难补助费和其它工会经费;办好互助储金会。工会必须充分利用这些物质条件,更好地为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更紧密地联系群众。在私营企业中,党必须通过工会,监督资本家,根据国家法令、公私合同和劳资合同的规定,保障国家利益和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十分重视工人的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工人阶级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的复杂技术,就不可能顺利地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高度工业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可是目前我国职工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还是很低的,这是我国目前建设事业上的一个重大困难。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就不仅需要办好正规的业余小学,而且必须把业余中学、业余技术专科学校和业余大学也举办起来,这是从现在起就必须抓紧的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事业,应该毫不迟疑地踏踏实实地做起来。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党的各级组织必须适当安排企业中的各种活动,严格地保障职工的业余学习时间不受侵占。
第四,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注意发挥工会组织对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的群众监督作用。工会的这种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是发挥群众积极性,克服国家机关、经济机关中的官僚主义所绝对必需的,任何取消或削弱工会的这种群众监督作用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工会组织系统的这种群众监督作用,就是表示工会是人民民主政权的社会支柱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工厂企业中有不少违法乱纪和贪污浪费的严重现象,这些现象在工人职员群众中已经引起不满,应该从各方面,同时也从工会系统反映到党和政府的中央机关来,以便尽快地加以处理。当然,工会的群众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的,是党的监督作用的一个重要的依靠,同时工会自己的各项工作,也必须放在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
建立足以统一千万人意志和行动的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是大工业生产所必需的,但是,这种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广大群众参加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必须是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我们共产党人坚信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任何聪明干练的领导者个人,都不可能超越群众的智慧;或者说,他们的聪明干练正是依靠群众的结果。对于企业中一切正确的措施,工会要组织群众给以充分支持,并保证实现。对于企业管理中的缺点和错误,工会要支持群众的批评,并帮助和督促行政方面迅速改正。对于某些企业中存在的隐瞒事故、埋伏资财、虚报成绩、欺骗国家,以及贪污浪费等现象,工会应切实负起责任,教育群众加强监督,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党和国家的监察机关应该充分依靠工会组织,更有效地防止和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对我们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的侵蚀。
对于企业中的劳动保护工作和工资工作,尤应迅速建立起群众监督制度。工会要监督企业行政正确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劳动保护法令,正确使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国家拨款,严格按照国家计划正确地开支工资基金,正确地执行工资制度和使用企业奖励基金。
第五,党的各级组织必须重视工会组织在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必须通过工会经常地向职工群众进行工农联盟的教育,农村党的组织也要经常地向农民群众进行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作用的教育。现在各个地区已经建立并将继续建立一定数量的国营农场和机器拖拉机站,所有的国营农场和机器拖拉机站,都应该建立工会组织。党组织应注意通过这些工会组织,提高农业工人的政治觉悟,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提高国营农场和机器拖拉机站的生产管理水平,给农民群众树立起良好的榜样,并加强它们对农村的辅导工作。
党的各级组织都应该注意加强对手工业工人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同手工业劳动者一起组织起来,参加生产合作社,成为实现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骨干。这也就是手工业工会组织当前最基本的任务。
资本主义工商业中的工会组织,应该特别注意加强职工群众的阶级教育,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根据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配合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使资本家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改进经营管理,以准备公私合营的条件,逐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应注意依靠全体工人,团结教育原有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发挥他们在生产中的作用,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六,党的各级组织还必须注意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阶级纯洁性。过渡时期是一个阶级斗争异常复杂、尖锐的时期。国内外阶级敌人都不甘心于我们的胜利和他们的失败,他们必然要愈来愈阴险地从各方面来进行破坏。许多事实证明:阶级异己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已经大量地钻到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中来了。他们利用窃取到的工作岗位,制造技术错误,制造各种事故,破坏工人阶级团结,从而延误国家计划的完成,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因此,必须有计划地清理工人阶级的队伍和工会组织,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及其家属,坚决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
第七,党的各级组织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组织的领导,使工会的全部工作都遵循党的方针政策来进行。但是党组织不应当包办工会的具体事务,而是应当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使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地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工会工作的战斗性。
党对工会的领导,是通过工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去实现的。因此,党领导工会的首要任务便是培养、挑选、配备有组织才能的、忠实执行党的政策并紧密联系群众的干部(经过群众选举)去从事工会工作。各级工会主席应该是能够参加各该级党委为委员的党员干部。同时,也应该有计划地选举一些同群众有密切联系的非党积极分子,参加工会的领导工作,以加强党和非党联盟。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都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种社会活动,成为各种活动的骨干。目前企业中有不少共产党员、青年团员不参加工会活动,甚至不参加工会组织,这是错误的。
党的各级组织应帮助工会组织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工会的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密切工会同职工群众的联系。
党的领导和群众的支持,是工会全部工作获得成就的最本质的条件。把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使它同群众自己的要求和意志结合起来,是工会的基本作用,这也就是党同群众联系的引带作用、人民民主政权的支柱作用和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所以工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必须是说服教育。工会干部必须生活在群众之中,热情地关怀群众,同群众建立起亲密联系,正确无讹地了解群众的情绪、意见和要求,把群众的情绪、意见和要求及时地反映给党,并根据党的指示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觉悟,为实现党提出的任务而奋斗。为此,就必须发扬工会内部的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吸引并依靠广大积极分子进行工作。目前有许多工会组织还有不民主的作风,不注意吸引和依靠广大积极分子进行工作等不良倾向,必须在党的领导和监督下加以纠正。
党的各级组织应定期听取并讨论工会的工作报告,督促各该级工会组织执行上级工会组织及全国总工会的决议和指示,并检查他们执行这些决议指示的情况。党的各级组织对上一级工会的指示,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但如果要改变上一级工会的指示,必须经过上级党组织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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