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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歌唱响普法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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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3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山歌唱响普法篇
陈小兵
“哎呀嘞……潋江河水波连波,听我唱支普法歌……”江西省兴国县随着普法山歌在农村的广泛传唱,打架、斗殴、赌博、迷信等违法犯罪现象直线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好人好事蔚然成风。
  兴国县是农业大县,普法对象中绝大多数是农村人口,由于文化素质不高,一些法律条文难以准确把握。针对这些实际问题,该县充分发挥“山歌之乡”的优势,以山歌为载体,灵活运用山歌形式,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
  兴国县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和载体,成立了一支普法山歌创作队伍,把普法内容编成山歌,并成立了山歌普法演唱队,深入村组巡回演唱。该县还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山歌普法,县、乡广播站均开辟了山歌普法专题节目,县电视台定期请山歌歌手通过电视教唱普法山歌。
  演唱队在农村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重点宣传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山林纠纷等法规,在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鼎龙乡杨村的少数群众对上缴提留款有抵触情绪,当山歌演唱队唱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建桥修路搞建设,公民人人有责任”时,许多村民都颔首赞同,第二天一早就有八九户村民主动交齐了应缴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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