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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父母官”——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剖析与思考之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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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4
第10版(党的建设)
专栏:本期特稿

  质疑“父母官”
——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剖析与思考之四
本报记者董宏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这对于一个党委会的书记来说,就有一个必须正视并努力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人民。
  县委书记不等于县委
  河南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曾被称作当地的“土皇帝”,他在一次全县干部大会上曾这样说过:“你们要和县委保持一致,县委是什么呢?县委就是县委书记。”其潜台词就是,他杜某人是县委书记,就是县委,全县人民都要和他杜某人保持一致。
  杜保乾的“县委书记等于县委”论,显然是荒谬的,是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常识的。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会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都必须由党委讨论,不允许个人说了算。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强调,“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县委书记是县委领导班子中的一员,在行使表决权的时候也只是普通的一票。县委书记作为县委的一名领导同志和一个代表,也应毫无例外地执行和贯彻县委的决议。除非在非常情况下,县委书记有临时处决权,即便如此,事后也需向县委通报情况,而不能个人说了算。
  将个人混同于组织,使“个人负责制”绝对化,把党委集体领导异化为“一把手”绝对领导,权倾一方,毫无疑问,是封建家长作风。剖析一下大大小小“一把手”违法犯罪的案例,有不少人是因为奉行“书记个人等于党组织”的谬论,擅权专权,走向权力绝对化,最终走向罪恶深渊。
  封建家长作风是根源
  某些“一把手”之所以一言九鼎,搞绝对领导,根源是封建家长作风。
  说到封建家长作风,不能不提一个词:“父母官”。
  上网检索一下“父母官”,竟有几百条,这其中仅有一篇是呼吁不要称呼“父母官”的。在一些地方新闻里,在一些交际场合,也常常可以听到一些县市和乡镇领导干部自称“父母官”,或者被他人尊称为“父母官”。
  在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不要再用‘父母官’这个封建色彩严重的称呼了。”
  有人以为,对一个称谓似乎不必大惊小怪,“父母官”一词原本包含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有一份爱民情怀。这份朴素的为政观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如果当官的自认为就是百姓的衣食父母,无疑是封建思想的残续。吃着老百姓的,喝着老百姓的,头上一旦戴上一顶“乌纱帽”,立刻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老百姓顿时成为依附于自己的子民。这样的“父母官”为老百姓做了一点他本该做的事,便觉得自己是施恩于百姓,霸气十足,不可一世。
  封建社会,县令以“养育”人民自足,以人民为牛羊,以自己为“牧”者,居高临下。共产党人从一开始就把这个关系颠倒过来,视人民为父母,立宗旨为“为人民服务”。
  以“父母官”自居的个别干部,或者虽嘴上不说,内心将自己视为“土皇帝”的人,最大的特征就是:说话“我”字当先,“我提拔你……”“我拨给你……”“我罚你……”“我撤你……”等等;再就是拍胸脯,凡事好办,一个人就能拍板;拍脑门,心血来潮,一个人就能做决策;拍桌子,以个人为中心,稍不顺意,即吹胡子,瞪眼睛,颐指气使……凡此种种,都是封建家长作风的表现。
  “家长”的含义就是家庭的统治者,个人说了算,是个充满封建专制意味的称谓。家长制是家长拥有统治权力的家庭制度,家长居于支配地位,掌握全家人的命运。而根深蒂固的封建家长作风正是党内民主作风的死对头。
  当“班长不当“家长”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中专门强调,“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都不允许违背集体决定自行其是,擅自行动。”这再一次给全党敲响了警钟: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权力,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始终牢记党的宗旨。
  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首先要摆正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早在100多年前,马克思就深刻指出,要“防止人民的公仆变成人民的主人”。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细细体会这些正面语言,不免仍感受到几分居高临下、高高在上的“主人”气息。
  每当我们的干部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老百姓便称之为“包青天”、“父母官”,有的甚至感激涕零磕头谢恩。而一些干部之所以对老百姓的感谢受之坦然,是因为他们在思想观念上仍存留着封建官吏的遗风,是“家长”意识在作怪。当然,与渎职腐败的干部相比,那些能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关心百姓的干部算得上是不错的干部,但这只是一个最朴素的为政观,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干部的优劣,不但与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相径庭,也背离了“三个代表”的要求。
  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更要弄清权力从哪里来,权力为谁服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记得若干年前,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在群众遭遇困难的时候,深入百姓中家访,一位老农感激地问他是谁,他亲切地回答:我是您的儿子!
  做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儿子,是共产党干部的优秀品质。今天,为官者更应当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进对待群众的态度里,以公仆之心鞠躬尽瘁。因为,干部不是人民的父母,人民才是干部的父母。没有人民群众,就没有共产党,没有人民的国家,也没有大大小小的官员。
  毛泽东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党的委员会有一二十个人,像军队的一个班,书记好比是‘班长’。”书记既然是“班长”,就要发扬民主,重大问题交由集体讨论决定,不能揽权专断,搞“一言堂”。否则,大事小事书记一个人说了算,那就不是“班长”,而是“家长”了。
  全国有数十个省委、自治区党委和省级市委,有数百个地委和地级市委,有数千个县委和县级市委,有数万个乡镇党委,有数十万个党的基层支部,如果各级乃至各行各业党组织的“一把手”都能当好“班长”而不是“家长”,我们的事业就大有希望。尽管,那些以“父母官”自居,搞独断专行的干部只是少数,但一个也不应允许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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