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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标准不走样”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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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0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关于“执行标准不走样”的几个问题
中共四川省遂宁市委书记 邓川
党委书记的自身素质是“执行标准不走样”的前提。首先,党委书记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强的党性,磊落的品格。表现在干部问题上,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公正、无私。另一方面,党委书记要有较高的知人善任的能力。党委书记被赋予一定的选人用人的权力,但必须还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是“执行标准不走样”的重要基础。选用干部不是党委书记的个人行为,而是党委的集体行为。让党委成员最大程度参与,最充分发表意见,是正确把握用人标准,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的重要基础。党委书记要有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摆正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努力营造一个民主、平等,人人都敢说话、愿说话、说真话的良好政治氛围。
  群众的参与是“执行标准不走样”的保证。坚持标准不走样,光靠党委书记不行,光靠党委一班人还不够,必须有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只有把标准交给群众,让群众用标准衡量干部,评价干部,选择干部,才能使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要真正落实群众在干部选用工作中的“四权”,而不是走过场、搞形式,甚至搞成自我炒作、自我宣传的花架子。
  在实践中把握和考察干部是“执行标准不走样”的关键。当前,在实践中把握和考察干部,要注意三种倾向:一是靠汇报、靠宣传,而不是看实践、重实绩来认识干部,结果导致标准“虚化”、选人失误。
  二是硬套“标准”,用固定的模式来框干部,而不是根据干部在实践中的表现去把握干部。
  三是只看一时一事,而不是把干部放到实践的过程中去观察和把握。实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干部的成长也是一个过程,对干部全面的观察和把握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仅通过一时一事就能看清楚的。因此,党委书记和一班人要把对干部的把握和考察的功夫更多地放在会议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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