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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城区禁止使用警报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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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1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西安
  城区禁止使用警报器
  本报西安9月10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为给西安市民创建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改善西安投资环境,西安市政府日前决定,从9月5日起在西安市城区内24小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禁止使用警报器的车辆范围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消防、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武装警察、医疗救护、电力抢修、天然气抢险、防汛等各类特种车辆。今后,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断续使用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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