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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九年轮训万余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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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1
第12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广州:九年轮训万余人
广州市政法委书记 郑国强
广东省广州市把领导干部的学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依法治市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从1993年起,建立和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年对全市1500多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脱产轮训一次,到今年止,共轮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12万人次,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广州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为了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轮训工作,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积极性,我们在组织学法培训班时始终注意突出“三性”:
一是突出内容的针对性。我们始终注意结合中心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学习内容。
二是突出师资的权威性。为了保证讲课内容的质量,我们想方设法从北京、上海、香港等地邀请我国著名法学专家、教授、学者前来讲课。曾先后从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单位邀请了30多位著名专家、教授和领导前来讲课。由于授课老师有较高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其中大部分老师还参加过所讲授的法律的起草或审议工作,所以深受学员的欢迎。
三是突出学习方法的互动性。培训中,我们提倡老师与学员互相交流,讨论问题,老师们在讲课时专门留出时间,请学员们提问题,然后一一解答。课后,又认真地与学员交谈,请学员提意见,不断修正和充实讲课内容。这样,学员们越听越爱听。许多学员还在休息时、饭桌上、住房里与老师交谈。学员们反映,这种学法,学得进、记得牢。
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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