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国家计委要求价格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5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要求价格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计委近日提出《关于进一步转变价格工作作风的意见》,要求全国价格系统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转变作风的治本之策,从整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入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内部管理,强化监管机制,有效促进价格工作作风的转变,树立价格部门公正、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社会形象,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意见》强调,依法行政是政府行为的准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端正作风最具时代特征的要求,也是端正作风的制度保障。各级价格部门要以《价格法》为依据,制定比较完备的价格管理制度和执法工作程序,尤其要加强对政府价格行为的规范,对政府定价、查价原则,定价、查价依据,定价、查价方法进行规范。推行价格工作公开承诺制度和价格法律法规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岗位责任、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使价格管理部门的行业风气有效地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各级价格部门应建立行政责任制、失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增强价格工作人员依法治价的责任心,约束自身价格行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