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阅读
  • 0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法》座谈会认为 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2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农村土地承包法》座谈会认为
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报讯 记者夏珺报道:农业部9月10日在京召开《农村土地承包法》座谈会。与会者一致认为,制定和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把党的农村土地政策明确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并具体化为国家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流转权利、收益权利和获取补偿权利等,使农村土地承包有了法律保障;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就是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核心;要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条文宣传到千家万户。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指出,准确理解和领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精神,要着重把握稳定、规范、维权、发展四个重点。把土地承包期设定为30年以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多种方式依法流转,赋予其它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充分体现了发展的要求。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