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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和行政主管机关 依法把十个犯罪美国人提前释放并遣送出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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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9-12
第1版()
专栏:

我国法院和行政主管机关
依法把十个犯罪美国人提前释放并遣送出境
新华社十日讯 我国法院和行政主管机关根据十个在中国犯法的美国人的罪行和表现,决定把他们提前释放和遣送出境。这些人的姓名、案情和处理情况如下:
芮歌尼,因收买我政府工作人员、刺探我国家机密,大量搜集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情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九六一年七月满刑,已服刑四年另一个月。本人服刑期间表现尚好,法院决予提前释放。
李克,因搜集我国军事、政治情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九五七年满刑,已服刑四年另一个月。本人服刑期间表现尚好,法院决予提前释放。
任福根,因在我国西康地区搜集情报,进行间谍活动,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九五六年一月满刑,已服刑四年另八个月。服刑期间表现尚好,法院决予提前释放。
改乃台,因隐藏枪枝,伪造账目,企图逃税及经营美钞黑市套汇,法院决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立即驱逐出境。鲍尔,因乘飞机到我国境内刺探军情,法院决予判处驱逐出境。梅德素、潘爱莲因在我国进行破坏活动,法院决予判处驱逐出境。高登,因包庇反革命分子,行政主管当局决予限期出境。安明新,因进行反动宣传和匿藏军用信号枪,行政主管当局决予限期出境。徐偶苏,因搜集我飞机场情报,行政主管当局决予限期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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