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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大扶持 个人自强自立 ——千方百计扩大再就业述评(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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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3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政府加大扶持 个人自强自立
——千方百计扩大再就业述评(三)
本报记者 白天亮
  在昆明,有“做家政,找阿惠”一说。阿惠是指毕惠仙,她1998年下岗后做起了家政钟点工,凭着能吃苦、守信用,在昆明打响了名声。她不仅靠自己的劳动养活了全家人,还为几十名下岗女工提供了就业机会。
  阿惠的经历是千千万万个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缩影。他们是一个困难的群体,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困难,一度靠基本生活保障来维持生活。他们也是一个热爱生活、自强不息的群体。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他们自强自立,先后有1726万多人如阿惠一样,重新走上就业之路。
政府:政策扶持要到位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尽管政府下了很大力气,但是仍有不少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找不到工作。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起,随着下岗职工三年协议期满出中心的高峰到来,再就业矛盾再次凸显。
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方式。目前一些地方的扶持政策不到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抽样调查,下岗职工享受过各项政策优惠的比例不超过20%。许多下岗职工做点小生意,还常常遭遇乱收费。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需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并给予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下岗失业人员自己创业、当“小老板”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希望再找个单位就业。服务型企业对劳动力吸纳力大,岗位也比较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如何降低门槛、制定更优惠的政策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已成为当前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近年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大幅下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下岗职工中再就业能力比较强的,都早早地走出中心、找到了工作,留下的大多是就业困难群体。这部分年龄偏大、技能水平低的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比例很低,也很少被企业吸纳,必须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大政策力度结合起来。事实上,以特殊的就业援助帮助困难群体,在国际上已是通行的做法,比如通过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办法,优先安排困难群体就业,并进行提供岗位补贴、工资补贴的探讨与尝试。
下岗职工:转变观念天地宽
今年8月,“技能人才与中国制造”论坛在沈阳召开。这个论坛备受各方关注,因为技能人才正在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抢手货”。在深圳,高级技工的身价常常上万元。在青岛,月薪6000元招不来企业急需的钳工、铣工。每季度的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调查传递着这样的信息,拥有技术等级的劳动力更容易找到工作。劳动力市场的这一现象,暴露出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劳动力供给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素质不能满足需求,不少岗位空缺。结果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就业矛盾并不能得到相应缓解。这种矛盾对劳动者提出了新要求:政府要大力促进就业,劳动者也不能一味抱怨工作难找,而是要积极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学得一技之长,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掌握相关知识,再就业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下岗失业人员能不能实现再就业,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就业观念能不能转变。
河南新乡市曾免费向下岗职工提供三轮车,鼓励其开展接送人的服务。这项促进再就业的措施在当地广为宣传,却没有几位下岗职工前来咨询。有的人明确表示:“上街登三轮,抹不下面子。”
“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条很重要,就是在不少人看来,只有在正规部门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才是就业。但从目前的就业形势看,这种就业岗位越来越少了,新增的岗位中很大一部分是临时性的、流动性很强的、没有确定的劳动关系、只有劳务关系的岗位。要适应这种形势,关键是转变择业观念:走出家门时,转变多年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依赖思想;选择职业时,改变那种存在贵贱之分的陈腐观念;遇到困难时,摒弃“等靠要”的消极情绪。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就光荣。
今天我们面临一个大变化,就是从传统的就业模式走向市场就业。企业需要经常的调整,劳动制度也在不断地改革,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不可避免地纳入劳动力市场竞争轨道。那种“一进单位门,终身单位人”的就业方式已经不存在了。我们要敬业,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如果失业,也要以积极的态度提高自己、适应市场,重新投入到竞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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