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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为了人们的生活更健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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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3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日前,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人们的生活更健康
周呈思
  市场信誉有危机
  日前,在北京某外企工作的王小姐服用了广州某保健品公司生产的减肥胶囊,吃到第五天时,就感觉头晕乏力,精神不振,下楼时差点从楼梯上跌下来,后来干脆大病一场。想起这事,王小姐至今心有余悸,她说:“幸亏当时立即停用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形式各异的保健品逐步进入普通人的生活。这些保健品为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体质,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保健品市场的不规范现象也不容忽视。
  卫生部食品处李泰然处长介绍,目前保健品市场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广告宣传乱,一些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的广告和所谓的“科普宣传”、“病例介绍”及“坐堂行医”等,大肆夸大产品的功效,误导消费者;二是一些企业在印制保健品标签和说明书时,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服用人群,变更服用方法和食用量,这种违法行为混淆了食品与药品的界限,不仅严重误导了消费者,还扰乱了保健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为突出产品的功效,在保健品中添加违禁物品,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据专家检验,王小姐服用的减肥胶囊中就含有高浓度的食欲抑制剂“芬氟拉明”,它将严重损害人体的肝脏、心脏和大脑。
  整顿市场要及时
  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如市场本身不规范,消费行为不成熟,监管不到位等。只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会凸显作用。
  日前,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将保健品批发市场列为重点整顿对象。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宣布,2004年1月1日以后,所有中药保健药品将禁止在市场上流通。
  李泰然处长说:“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并且正在修改1996年出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据了解,卫生部将和国家工商总局建立保健品违法广告公示制度,保健品厂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改正夸大宣传的产品说明书等,否则将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而对于在保健品中添加违规物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立即撤消其保健品批准证书,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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