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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管理要依法行政 建设部要求认真排查化解拆迁纠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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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4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拆迁管理要依法行政
建设部要求认真排查化解拆迁纠纷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今天在“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各地建设部门认真排查、及时化解拆迁中的纠纷和矛盾,积极慎重处理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拆迁主管部门要把立足点调整到依法行政上来,通过模范地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拆迁行为,全面提高拆迁管理水平。
  据刘志峰介绍,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城市规划调整随意,造成大量不必要的拆迁;拆迁评估随意性大、政府干预多;房屋拆除缺乏监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主管部门越俎代庖,直接参与拆迁,导致政府职能错位、越位;房屋性质认定不清,引发大量纠纷。从各地投诉中暴露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反映出一些地方长官意志强,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意识差,地方政府形象工程多、财政承受能力弱等。
  刘志峰强调,房屋拆迁管理属于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办事,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目前,要严格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擅自拆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审核拆迁主体的合法性,政府项目也必须按规定委托拆迁或成立项目法人实体,不得成立拆迁指挥部进行拆迁,政府不得直接参与到企业项目拆迁的具体事务中;要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对拆迁纠纷,不能怕麻烦不裁决,也不能不按程序乱裁决、乱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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