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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安置再就业潜力巨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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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6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服务业安置再就业潜力巨大
国家计委调研组
  服务业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潜力巨大,但要使这种潜力充分地发挥出来,必须清除一些体制、政策以及工作中的障碍。
近日,国家计委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国就业工作中,以下岗职工为主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尤为突出,而传统服务业安置就业的空间还相当广阔。
  我国社会服务、居民服务、商贸餐饮、旅店业的就业比重不到10%,在许多国家这一比重为15%—20%。从各地劳动力市场的情况看,社区服务、商贸流通、餐饮、旅游及相关产业的用人需求均很大。如社区服务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绝大多数城市刚刚起步,可拓展的领域相当广阔。北京通过加大工作力度,仅去年一年就开发、置换了12万个社区服务就业岗位。据一些城市的经验,城市居民中每20人就需要一个社区服务人员。按此测算,目前全国667个城市的2亿多非农业人口,可以创造1000万个社区服务岗位,城市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还可以再增加60万个社区服务岗位。商贸流通和旅游业也具有劳动密集、产业链长、兼容性强、延伸服务领域广、间接就业量大等特点。
  服务业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潜力巨大,但要使这种潜力充分地发挥出来,必须清除一些体制、政策以及工作中的障碍。调查中各地反映和我们感到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服务业被看作非生产部门的陈旧观念仍然存在。一些地方的领导把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作为“硬指标”,把扩大就业作为“软任务”。有些地方把社区服务业当作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事业。
  第二,政策难落实。1998年中央10号文件明确提出,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的,要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行政性收费。但从调查情况看,这些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几乎都打了折扣。
  第三,进入门槛高。据了解,在一些地区,进入传统服务业开办一家小公司,一般要经历企业名称查询、验资、房屋租赁备案、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办理财税卡、领取税务发票等一系列手续。多数环节要缴纳数额不等的费用,合计起来要4000—5000元。而办完这些手续需要几个月时间,这期间还必须缴纳这几个月的房租。即在未正式营业前,要付出上万元甚至更多的成本,这对一个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来讲是难以承受的。
  第四,收费过多。企业营业后缴纳的各种费用也使一些薄利的服务企业难以为继,扼杀了许多就业机会。城建、公安、环卫、工商、税务、检疫、消防等职能部门及街道都对餐饮业有名目不同的检查和收费,有些费用互相交叉、重复收取。据调查,山西一对下岗夫妇经营一家酱肉店,去年一年交纳的各种税费高达8000元。
  第五,歧视民营经济。目前服务业新增就业岗位的60%—70%是民营经济创造的,但对民营经济的不公正待遇仍广泛存在,在经营范围、从业条件、资金融通、税费征收等方面还有一些歧视性的政策和做法。
  第六,管理方式粗糙。近年,许多城市加大了市政建设的力度,改善了城市形象。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脱离生产力水平,片面追求市容整洁,大量关闭市场、拆除临街建筑等做法。结果市容变好了,就业机会却大大减少了。
  对此,我们提出若干建议。第一,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把扩大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摆到重要位置。第二,进一步放开部分服务行业,简化审批程序,清理不合理的收费,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第三,完善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的政策,如,规范收费,切实解决对一些薄利行业收费过多、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的问题;加强对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近期应加强就业市场信息化、社区服务设施、商品流通设施等的建设;对安置失业下岗人员较多的企业实行一定的税费减免,以调动大企业安置下岗职工的积极性等。第四,安排必要的预算内投入,引导服务业发展。第五,理清职能,规范社区服务管理体制。第六,加强职业培训,整合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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