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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院原院长田凤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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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7
第2版(要闻)
专栏:

  辽宁省高院原院长田凤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夏长勇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出通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田凤岐开除党籍处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予田凤岐开除公职处分。鉴于田凤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建议此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田凤岐在担任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巨额贿赂数百万元人民币;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经商办企业牟取私利等。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从田凤岐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规范;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决不容许他们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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