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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外汇局发布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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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7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外汇局发布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为切实实现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外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外汇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行为进行复审。该《程序》全面、系统地对外汇局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受理、决定等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外汇局系统的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在外汇局作出重大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可在听证中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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