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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出活力——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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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8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走检察基层 看执法作风

  创新机制出活力
——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张玲之 张崇桂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出人才、创业绩、出形象,三年迈出三大步,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等荣誉。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素质兴检”方面做文章。为了形成和完善一整套管理机制,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1999年出台了《干警综合素质三百分考评办法》。对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品行道德、遵纪守法、取得荣誉等方面的情况量化考核,年终兑现奖惩。这种考评机制彻底打破了以往那种靠印象、关系进行评优、选人、用人的旧体制,激发了干警的紧迫感和工作积极性。
2000年初,为进一步完善对干警的评价、奖惩制度,他们先后制定了干警素质、业绩“双百分”考评办法,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以及干警职业道德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准则等32项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双百分”考评为主线,“队伍层层管理、责任层层承担、压力层层分解、目标人人都有”的管理考评体系。
该院推行“首位免检”制,严把考评标准,认真兑现奖惩措施。凡连续两年在全市目标考评中荣获第一的科室,其正职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不再参加公开竞争,可继续任职。推行“末位淘汰”制,凡人均分数排在全院末位的科室,对其正职作降职处理,对主管检察长亮黄牌,并取消科室干警的年度奖金。坚持奖罚分明,考评成绩位居前30名的干警具有评先资格,后3名列为待岗培训对象,年终奖金、福利分配拉开档次。推行“双百分”考评机制3年以来,干警的整体素质提高了,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依法办案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的形象意识,接受监督的公仆意识得到强化。
近年来,该院在业务管理机制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是推行了业务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制度规范,使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监所检察与自侦部门之间在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通过联席会议相互沟通,实现工作相互延伸、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此提高办案效率,保证诉讼质量。二是健全监督、督查机制。建立了督查机构,制定了《案件督查实施办法》、《违法办案、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对案件实行全方位督查,对重点案件实行跟踪监督,重点督查,以此促使办案人员严格文明执法。三是启动了“金案工程”,即通过制定严格的办案规则和标准,靠科学动态管理的激励、约束和奖惩作用,让办案人员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强化公正执法和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使所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真正成为“金案”。通过启动“金案工程”,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为民的崭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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