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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公园建广场劳民伤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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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9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拆公园建广场劳民伤财
本报记者 王春兰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是一个连流动人口在内只有6万人的城市(其中常住登记人口2万),去年7月,市政府一纸命令,该市一座颇具规模的公园被夷为平地,代之而起的是一个目前尚未起名的休闲广场。当地不少居民痛心地说:“拆公园,建广场,这是多大的浪费啊!”
  被拆掉的公园叫境湖公园,占地约11万平方米,原是一处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地方。20世纪90年代,市政府将这块又臭又脏的地方规划为一个公园,公园的西侧和北侧为100多间二层楼的商业用房,当地人称小二楼市场。1996年,市政府开始投资兴建境湖公园。经过几年的建设,境湖公园已具相当规模,内有小湖、石桥、游泳池、各种儿童娱乐设施和上千棵树木,这在低温缺水的二连浩特市实属不易。人们在树荫下漫步,在湖面上泛舟,境湖公园成了二连浩特市居民一个休闲游玩的好去处。可是,刚刚使用5年的境湖公园于2001年突然被铲平,改建休闲广场。于是,树被砍了,湖被填了,桥被拆了,公园大门只残留着一个门楼。新修建的广场除南边有一片草地外,其余是硬地。
  拆公园建广场,符合二连浩特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吗?1999年,二连浩特市制定1999—2020年《二连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称《规划》),其中“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节明确写着,境湖公园未来20年的规划是完善公园内部的设施。在“城市道路与公共交通”一节中,专有对城市广场的规划:“在市中心和城市新区的重点地段规划西环路中心广场、友谊路广场、北疆路广场等多处公共游憩广场,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疏港区等交通枢纽站附近,规划建设交通集散广场;广场总占地11.4万平方米。”按此规划,境湖公园本该完善而不该被拆除。
  二连浩特市目前需要一个占地11万平方米的广场吗?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0年,与境湖公园一路之隔,刚刚修建了一个1万平方米的广场。居民们说:“两年来,这个广场晚上几乎没有亮过灯,喷水池也只是在上级领导来视察时喷过几次水。”记者连续3天来到这个广场观察,尽管此时是该市最好的季节,而来此休闲散步的人很少,晚上,几乎连个人影都没有。
  二连浩特市有财力修建11万平方米的广场吗?据了解,广场造价为1199万元,而该市财政收入只有8000多万元,修这么大的广场应该说不轻松。由于市里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修建广场,市城建局与江苏常州市某公司签订的建设合同中,只好规定工程竣工前,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总造价的1/3,其余部分分两年付清。对公园两侧的商业用房,二连浩特市政府决定低价拆迁,业主对此强烈不满。境湖公园西、北两侧的小二楼市场自1995年兴建以来日益繁荣,已成为二连浩特市对外贸易的重要交易场所之一,一年税收几十万元,其地价也从每平方米800元升至2000元左右。2001年10月24日,在部分被拆迁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由二连浩特市政府申请,法院对小二楼市场实行了强制拆迁。至今,小二楼市场拆迁遗留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9月3日,记者在二连浩特市城建局采访,要求查阅境湖公园改建广场的有关材料。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档案材料在局长手里。第二天早上8点钟,记者见到了局长。这位局长开口第一句话是:“如果你是来宣传(表扬)我们的,我就接受你的采访。如果你是来批评我们的,我就拒绝你的采访。”随后以“还要开会”为由,匆匆离开办公室。记者只好请市委宣传部联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得到的回答是:“副市长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编者的话
二连浩特市政府拆公园建广场,不仅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也超出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这种不顾需要大搞面子工程的做法,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是极大的铺张浪费,应当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希望当地政府把有限的财力切实用到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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