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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出台 旧城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二纳入保护范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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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19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出台
旧城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二纳入保护范围
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阎晓明报道:备受世人瞩目的名城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经建设部批准,将于明天起正式实施。这是北京有史以来最为完整的名城保护规划。
北京是世界上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有5处世界文化遗产,60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共计3553处。
本次公布的《保护规划》分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名城整体保护三个层次。提出从整体上保护北京旧城,对历史水系、传统中轴线、皇城、旧城“凸”字形城郭、道路及街巷胡同、建筑高度、城市景观线、街道对景、建筑色彩、古树名木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保护规划》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加大了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在已经确定的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基础上,又增加了15片,使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达到40片,其中30片位于北京旧城,总面积1278公顷,占旧城总面积的21%。加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保护面积达到2617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42%。《保护规划》特别强调,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必须以“院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保护与更新,危房的改造和更新不得破坏原有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位于北京旧城核心、占地6.8平方公里的明清皇城,被划定为最大的一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要求降低保护区的居住人口密度,停止审批建设3层及3层以上楼房和与皇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北京市表示将把这个我国唯一保存较好的封建皇城整修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保护规划》还将传统地名纳入保护范畴,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得随意修改传统胡同和街道名称。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过程,充分体现了民主和科学的态度,2000年4月,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员会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总体保护规划》的建议”后,市委书记贾庆林立即要求有关部门“限期完成”,贾庆林与市长刘淇等有关领导多次听取政协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今年3月,副市长刘敬民主持召开了专门的专家论证会对《保护规划》进行评议。有关专家评价《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汇集了过去名城保护工作的精华,无论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很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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