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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早该受惩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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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2
第4版(要闻)
专栏:

  “他们早该受惩罚”
  本报记者 卫庶
  9月1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了周润君等15名被告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300名左右各界群众在场旁听。
  庭审后,几位旁听的群众对记者讲述了他们的感想。
  从长春市附近某乡镇赶来的张大妈说:“‘法轮功’太嚣张了,早就该这么审判他们了。”
  一位50多岁的长春市政府工作人员说:“这次审判是正义的审判,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体现。‘法轮功’邪教分子的破坏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作为社会的普通一员,我们当然希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我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是都像这些邪教分子那样,今天来一下,明天来一下,我们还怎么搞建设?”
  长春市某街道办事处的一位年轻干部说:“这次审判,是民心所向,代表了老百姓的心愿,反映了人民的意愿。”
  李女士,是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她旁听了这次审判。她说:“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审判‘法轮功’邪教分子,是非常正确的。这几个‘法轮功’分子的思想也太顽固不化了。他们丝毫不顾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不想可能会对自己家人造成伤害,一心为李洪志卖命。他们破坏公共秩序,直接影响公众利益。他们的行为的确触犯了法律,必须审判。可笑的是他们还不知道这一点。公开庭审的制度非常好,既教育老百姓,也教育‘法轮功’痴迷者,成为了一个普法的大课堂。”
  一位没有留姓名的旁听者,在匆匆走过记者身后的时候,高兴地大声说:“这是大快人心的审判,是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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