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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访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沈国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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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3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访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沈国明
本报记者 富子梅
  ●利益驱动,是造成行政审批环节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是废除行政审批,而是该强化的强化,该弱化的弱化,该转化的转化。
  记者:受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的影响,我国行政审批项目数量惊人,涉及领域广泛。您认为其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沈国明:过去,政府是“全能政府”,由政府进行资源配置,企业只是政府的附庸。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虽然上述格局得到了改变,但是,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到位。大量依法津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得到及时清理,由于所设定的行政审批往往是收费的,会给一些行政部门带来一些实际利益,因此,各级行政机关都有设定行政审批的积极性。造成行政审批环节越来越多。
  记者:改革审批制度必然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触及一些深层次矛盾,具体会遇到哪些方面的阻力?
  沈国明:首先是观念上的。不少行政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仍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管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办法。在他们看来,政府应该是无所不能的,而行政审批是最有效、可行的管理方法。
  其次,是利益上的。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势必会带来部分权力的消失和重组,这会直接涉及某些部门利益的调整。
  第三,是要合理地确定政府职能。目前,对政府职能转变重要性的认识比较清楚了,但对目标还认识不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是要废除行政审批,而是该强化的要强化,该弱化的要弱化,该转化的要转化。所谓强化,就是要强化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创建有竞争力的服务环境。所谓弱化,就是要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管理,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积极推进资源配置等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取消一批不合理的审批事项。所谓转化,就是政府目前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自律组织。
  记者:如何更有效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沈国明:继续进行清理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事项分工,理顺职能配置,改进审批方式,提高管理效能。要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明确审批机关进行审批的程序和应负的责任,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将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监督制约机制。
  在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将高频数的审批事项作为改革审批方式的重点,通过改革,真正提高行政效率,真正做到利民便民。
  要积极探索制度上的创新。扩大告知承诺制度的实行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整合执法力量,加大监督力度等。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将暗标准变成明标准,实现政务公开。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减轻企业和公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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