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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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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新余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
本报讯 江西省新余市日前出台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基本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考试考核和保障措施。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把领导干部每年学法用法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不学法、不懂法和考试不合格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规定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则视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赵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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