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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实施审议意见办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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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洪湖实施审议意见办理办法
本报讯 湖北省洪湖市人大常委会最近颁布施行了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办法要求审议意见由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整理,经常委会或授权主任会议通过并在会议闭会后7个工作日内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一府两院”应认真办理,必须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办理结果;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并适时就办理情况向主任会议作出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询问或质询。
(王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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