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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检察院获“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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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洛宁检察院获“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
本报讯 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检察院从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让人民满意做起,真抓实干,以一流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的满意。今年二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光荣称号。该检察院党组结合实际推出涉及党务、队伍、业务和行政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十三项三百余条,被干警们称为四十三条“警戒线”。
(靳建忠 任当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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