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湖南 普法合格证 抓住七环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5
第11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湖南
  普法合格证 抓住七环节
  “三五”普法以来,湖南从实际出发,在全国率先建立和实施以《干部普法合格证》为载体,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新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普法合格证对干部学法用法的促进作用,湖南省牢牢把住七个环节:
  1.统一制证印表。《干部普法合格证》五年一本,由持证人保
  管备查。与之配套的有《湖南省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卡》、《湖南省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综合登记表》,方便了组织、人事部门掌握情况,确保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考核、提拔、使用干部。
  2.统一编发教材。
3.突出学法重点。在确定学法内容时,尤其注重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学法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学习形式与各部门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三是考试命题紧密结合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湖南省把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变成了各级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理的思索和探讨,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
  4.培训骨干,当好助手。一是层层培训骨干。普法骨干,成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好参谋、好助手。二是层层建立普法讲师团,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起到了很好的辅导作用。三是举办法制讲座。四是发挥党校、干校的普法阵地作用。
  5.组织督查,推动落实。“三五”普法以来,湖南省多次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督查活动,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6.考试考核,检验成果。省依法治省办采取统一命题、集中开卷考试的形式,每年对全省各级各类干部进行一次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重点抓了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7.填证填表,归档备查。每次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束,省、市、县三级依法治理机构都按照分工,及时组织阅卷评分,造册登记,填入《干部普法合格证》和《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卡》、《干部学法用法综合登记表》,分别呈报本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评议、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实施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规范化地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领导机关的依法决策;加快了地方立法进程;增强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加大了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推动了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