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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建立机制解决三个难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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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5
第11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南京
  建立机制解决三个难点
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过程中,往往存有“三难”:一是工学矛盾突出,坐下来难;二是学习内容多,钻进去难;三是工作压力大,长期坚持难。江苏省南京市针对这些问题,健全和完善运作机制,着力解决怎么学的问题。
健全制度——解决“坐下来难”
制度是学习的保障。南京市针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特点,逐步建立了三项制度:
学法中心组制度。从市委带头,全市共成立区县以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中心组192个,把学法作为政治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坚持每月一个学法日。
学法报告会制度。从1994年以来,市委每年都要举办2—3次学法报告会,每次讲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等所有领导和市级机关及各区县领导都能准时参加讲座。
学法考核检查制度。从1994年开始,坚持每年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进行开卷书面考试。每次考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等领导同志,都以普通一员的身份积极参加考试。1997年以后,只要在全市公开招考市管领导干部,市委组织部都把法律知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
突出重点——解决“钻进去难”
法律知识浩如烟海,作为领导干部不可能全面掌握和了解。南京市把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会运用法律管理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作为重点,每年都是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年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对当年的学法内容作出具体安排。今年,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市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了对市管领导干部进行WTO知识专题培训方案,分五个专题对1100多名市管领导干部及部分市级机关处级干部和区县中层干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轮训。
讲究方法——解决“坚持难”
为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在动力,南京市在学习方法上采取了“四个结合”:将个人自学与学习中心组集体讨论相结合、将个人自学与举办法制讲座相结合、将在岗学习与举办培训班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南京市组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共35人次,先后深入区县和厂矿学校等基层单位,运用学到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对87个课题进行调研,抓试点,指导基层依法治理。1998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还共同举办了“南京市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共同研究探讨南京的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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