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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公民:使用假身份证要受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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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6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为您服务

  提醒公民:使用假身份证要受处罚
  我县楚江镇居民邓某在深圳某公司打工时,由于年龄偏大无法进厂。于是,他通过非法渠道办了一个假身份证,并将自己的出生日期由1963年改为1974年,他被录用了。
  今年8月3日,邓某因故离职时被告知,公司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每名工人投了一份保,他可以取出来。当保险公司查验邓某登记的身份证时,发现这张身份证是假的不予认定。邓某只好出示随身携带的真实身份证。但保险公司表示,邓某只有到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两证持有者作出系同一人的权威认定后,方可办理退保手续。于是,邓某到我局户政部门请求帮助。然而,户政部门对制售和使用假身份证的行为按规定是要处罚的,因此,我们对邓某也爱莫能助。在我们户政部门,经常会碰到类似邓某的情况,因此,提醒公民:办身份证必须走正道,假身份证最终会害了自己!
  湖南石门县公安局 刘少一 陈英 伍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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