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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公布干扰鑫诺卫星测试结论 确定干扰源位于台湾省台北市地区,位置为东经一百二十一度三十分三十三秒,北纬二十四度五十一分零四秒周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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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9-27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公布干扰鑫诺卫星测试结论
  确定干扰源位于台湾省台北市地区,位置为东经一百二十一度三十分三十三秒,北纬二十四度五十一分零四秒周围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人今天指出,最近,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接到鑫诺卫星公司的干扰申诉,反映其鑫诺卫星上的Ku—2A、Ku—3A和Ku—6A转发器陆续受到非法信号的恶意干扰,严重影响了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及部分省电视台的卫星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为了维护空中电波的正常秩序,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组织数十名无线电监测专家,对鑫诺卫星Ku频段的2A、3A和6A转发器的无线电信号进行监测,对捕捉到的不明干扰信号进行识别和分析,发现干扰信号为与正常信号同频的大功率宽带电视信号,经分析,确认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所发的恶意干扰信号;与此同时,通过“双星”定位等多种技术手段查找干扰源位置,经多次测试、比较和验证,最后确定干扰源位于台湾省台北市地区,位置为东经121度30分33秒,北纬24度51分04秒周围。
  这位负责人强调,众所周知,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资源是全人类所拥有有限的、宝贵的自然资源。电信主管部门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和步骤,消除对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无线电台站必须按照所持的无线电台执照核定的项目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发射参数,更不能人为恶意干扰其他正常工作的民用无线电通信业务。“法轮功”邪教组织蓄意发射大功率无线电有害干扰信号,扰乱了空中正常的电波秩序,严重影响我卫星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以及鑫诺卫星的正常使用,侵犯了公众对宝贵的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资源的使用权益,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民用通信基本准则的犯罪行为。 (附图片)
  鑫诺卫星干扰源位置示意图(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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