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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高教规模满足群众需要在读大学生占同龄人口百分之十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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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06
第1版(要闻)
专栏:迎接十六大喜看新成就

  扩大高教规模满足群众需要
在读大学生占同龄人口百分之十四
  本报北京10月5日讯记者董洪亮报道: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数已占普通高中毕业生总数的78.8%,招生人数和在校人数分别比1998年翻了一番多。今年,我国在读大学生已经占到同龄人口(18—22周岁)的14%。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更加渴望子女接受高等教育。顺应时代潮流,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决策。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人数,1999年计划招生130万,实际招生160万;2000年计划招生180万,实际招生220万;2001年计划招生250万,实际招生268万。今年计划招生275万,录取工作尚未完全结束。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达719万多人,有效地缓解了长期以来高等教育的“供求”矛盾和压力。
为支持高校扩招,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国家增加了对高教的投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在逐步深入,通过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3年来,全国新建和改造学生宿舍达4300万平方米,新建和改造学生食堂530万平方米,超过了过去50年的总和。
  从1999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我国高考内容、录取手段、科目设置、考试形式等进行了新的改革,实行了网上远程录取、“3+X”科目设置、一年多次考试、取消年龄和婚否的报考条件限制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每年都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动用总理预备金,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过有关方面的多年努力,我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各种助学贷款等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无担保靠信用、国家贴息一半的国家助学贷款更是雪中送炭,今年国家奖学金制度又正式启动。国家还规定,高校每年应从所收学费中提取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附图片)
(绘图:刘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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