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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借鉴的选拔方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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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08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值得借鉴的选拔方式
  王比学
  报载,9月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面试答辩考场上,首次出现了基层干部考官。他们由各相关单位基层干部组成,占考官人数的40%。由于这些基层干部考官对自己单位比较了解,因此一些可能要到他们单位担任领导的候选人在自我陈述时,他们就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候选人提出相应意见,并打出相应分数。
  我国基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程序较之以前有很大进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选拔任用干部基本上是单一的委任制或变相委任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公开”日益受到重视,群众对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逐步扩大。
  中共中央新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激励机制引入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这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大进步。
  由基层干部当考官,这对那些拟任用的领导干部是一种压力,从而促使那些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以往基层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主要是由上级领导或组织部门成员组成评委小组来评估候选人的成绩。而现在,来自基层的考官的意见成了考核候选人的标准之一。这样在现实生活中,那些个别把主要精力放在奉迎上级、工作不尽职的领导干部,自然难过基层考官这一关。
  北京东城区这种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值得借鉴。让来自基层的“考官”评选自己心服口服的领导,能增强他们的民主参与意识,真正体现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充分体现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
  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要坚持人民公认的标准。只有选拔任用那些人民公认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并有政绩的领导干部,才能使党的事业有成,才能使人民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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