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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不可忽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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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0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维权之路

  安全生产不可忽视
  钟建
  案例:
  今年8月的一天,某乡镇煤矿露天矿场爆破时,共打炮眼8个,但装药引爆时只响了6个,剩下两个炮眼未爆。10分钟后,企业老板认为这两个炮眼是瞎炮,不会有事,即让我们6人进入采矿面作业。我们则坚持必须排除瞎炮后才工作,一直未进采矿面采矿。为此,矿领导以我们未完成当天采煤任务为由,扣发每人当天工资和当月奖金650元。请问矿领导的做法对吗? 6名矿工
  评析:
  煤矿管理人员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是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行为,被职工拒绝后又以未完成当天生产任务为由扣发工资和奖金,更是明显的侵权。《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乡镇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规定,每个职工都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并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威胁生命安全或有毒有害时,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在危险没有排除,仍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工作。在此情况下,煤矿应照发工资。在本案中,煤矿管理人员公然违反上述规定,在没有排除瞎炮,工作面仍存在险情的情况下,强令工人进入采矿面作业,是十分错误的。
  所以,你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补发被扣发的工资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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