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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破解“马路市场”难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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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09
第6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与思考

  “马路市场”的取缔,是否以牺牲市场繁荣为代价,怎样处理摊主、部门、市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保证治理成果不反弹?
  应城:破解“马路市场”难题
  本报记者 罗盘
  占道经营,沿街叫卖,这是全国许多城市的顽症。然而,在湖北应城市的大街小巷,这种现象早已销声匿迹。规划合理的各种专业市场既干净整洁,又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正因如此,应城市先后三次被湖北省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市”,并荣获“全国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县市”称号。应城是如何完好地破解困扰城市的“马路难题”的?
  整治市场 还路于民
  10年前,应城人“生活在一座庞大的集贸市场里”。位于市中心的书院街,是连接工农路和建设街的重要通道,也是游商小贩的“风水宝地”。每天从早到晚,这条800米长、20米宽的街道,整日烟熏火燎,垃圾满地,吆喝声不绝于耳,行人举步维艰。地处书院街口的市水利局饱尝了“马路市场”的苦头,单位车辆进了不能出,出了不能进,甚至连职工上下班出入也成了一大难题。据了解,在1992年前,应城市有大型“马路市场”6个,摊群34处,遍布市区14条干道及居民小区。
  “整治市场,还路于民”成了应城市民的强烈呼声,也成了应城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1994年5月,应城市有关单位的领导,对“马路市场”现象进行了近一个月的深入调研,发现“马路市场”存在三大弊端:一是污染环境,破坏规划。“马路市场”抢占道路和绿地,压占地下管网,损害了对外开放的形象。二是税费大量流失。有近1/3的商贩逃避规费,每年税费流失超过300万元。三是引发交通堵塞,市民出行不便。
  调研后,应城市决策层形成共识:“马路市场”非取缔不可。1994年6月,应城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牵头的“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对“马路市场”施行大手术。
  疏堵结合 三方满意
  整治市场从源头抓起。针对摊贩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这一特点,应城市首先花大力气进行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素质。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16个工作组,分赴中心集镇和城区,多次召开现场会,反复宣传依法经营和入场经营的好处。与此同时,应城市印发“市民守则”,编写《文明之路》、《市民教育读本》,运用媒体宣传、市民学校等手段,提高市民素质。
  取缔“马路市场”后,摊贩的生计和利益怎么保护?应城市大智路与振兴街的交会处是应城最繁华的路段之一,那里人车流量大,生意好做,有50多家各类摊点。整治“马路市场”战役打响后,应城市城中办事处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在汉宜公路沿线空地上建起应城市最大的综合市场——光明大市场,不但吸纳了这里原来的大部分从业人员,还将华洋水果批发市场、城东蔬菜批发市场等10多处“马路市场”引入。截至目前,应城市已先后建立起服装、家具、建材装饰、副食批发等专业一条街14条,兴建了光明、蒲东、蒲阳等7个大型综合性集贸市场。市长聂元清告诉记者:“应城已初步形成市场集聚效应,年交易量和交易额比10年前翻了五番,从业人数增加了3.5倍。”
  部门利益是“马路市场”得以滋生的重要因素。过去,城管大队一边收取占道费,一边实施管理,总是管理乏力。对此,应城市不惜代价,调整部门利益,建立约束机制,增强造血功能。市里每年由财政拨付30万元,解决城管人员的工资费用。并出台20多项硬措施,严禁相关部门收取占道经营费和管理费。同时,鼓励工商、卫生、文体等单位走市场化的路子。坚持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利用闲置厂房、空地和沿街建筑,建设专业市场和门店。
  既还路于民,又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生活。应城市加大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力度,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全都建成了商业门面,门面总数已达3000多家。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七大集贸市场,沿城市十字中心轴线均匀分布在四周。记者在市建设局了解到,城中任何一个居民住宅小区,距最近的菜场垂直距离不超过900米。目前,该市已有96%的游商小贩找到了归宿,主动入场经营。
  标本兼治 拓展空间
  疏堵结合见效快,防止反弹难。应城市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市场整治成果。2000年3月,总投资60多万元的市长湖洗车城和中心停车场在城郊相继建成,市内也悄然冒出12家洗车点,部分境内外货车也随意停放,职能部门缺少相应的处罚依据。在“创建指挥部”协调下,市交警大队专门配备了6部摩托车专职执勤检查,对车主依章处罚,有效杜绝了“马路市场”的死灰复燃。
  如今各专职管理部门一改过去单打独斗的格局,联手出击,相互配合,建立了一套配合作战的机制。同时,应城市成立由交通、市容联管员和“门前四包”监督员共1000多人的群管队伍参与市场管理。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形成合力,不给“马路市场”以可乘之机。据了解,全市沿街562个单位与2250个门店业主全都签订了以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市政设施完好的“四包”责任状,并由主街主道向小街小巷延伸,形成多数人管少数人的良好氛围。
  依法治市,把整治“马路市场”和提高市民素质纳入法制轨道。1999年3月,市人大出台《应城市城区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性法规,明文规定所有商品一律不准出店经营,所有游动摊点一律取缔,所有夜市摊点一律进场等十个“一律”。对违章占道的摊贩严管重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在市民中引起极大震动。市医药公司的一位职工因乱倒垃圾被市容执勤人员拍照留存,并处500元罚款。水果摊主方文义在大智路违章摆摊设点,城管部门在多次劝说和责令限期改正均告无效后,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并由法院予以执行。
  “抓文明城市创建,就是抓经济建设”,市委书记何霞江一语破的。随着城市环境的改善,应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优美的城市环境犹如一块熠熠闪光的“金字招牌”,成为投资者的宝地,拉动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近两年应城市已与120多个大中城市的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挂靠联营,引进内资逾5亿元,引进科研项目5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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