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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 人大做出决议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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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09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高邮市 人大做出决议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本报讯 9月19日,江苏高邮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据悉,人大常委会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门作出《决议》,此举在全国县级人大中尚不多见。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高邮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重申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是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面,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决议》对社会各方支持、协助和宣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必须履行。负有法律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除法律规定以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阻碍执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或妨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并依法作出处理。(顾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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