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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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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14
第10版(天然林保护专页)
专栏: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
  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张志达
  天然林是地球珍贵的自然遗产,对于生态环境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人工林无法替代的生态功能。我国是天然林资源匮乏的国家,现有天然林16.04亿亩,占全国森林面积的69.62%。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1998年我国在重点国有林区开始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2000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规划从2000年到2010年的11年间,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工程区域涉及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18个省(区、市)的734个县和167个森工局。长江上游地区以三峡库区为界,包括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西藏6省(区、市),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小浪底库区为界,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7省(区);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海南、新疆5省(区)。工程区林业用地面积18.55亿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2亿亩。
  工程建设的目标,一是实行木材生产停伐减产,加大森林管护力度。全面停止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调减木材产量。整个工程调减木材产量1991万立方米,减幅40.5%。使工程区内14.3亿亩的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得到有效保护,其中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5.13亿亩,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9.18亿亩。二是加快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绿化。到2010年规划新增森林面积1.3亿亩,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17.52%提高到21.24%,增加3.72个百分点。三是妥善分流安置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工程区现有在职职工146万人,由于木材停伐减产,需要分流安置的富余职工74万人,其中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48.4万人,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25.6万人。
  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森林资源管护,按每人管护5700亩,每年补助1万元。二是生态公益林建设,飞播造林每亩补助50元,封山育林每亩每年补助14元,连续补助5年,人工造林长江流域每亩补助200元、黄河流域每亩补助300元。三是森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标准予以补助。因各省情况不同补助比例有所差异。四是森工企业社会性支出,教育经费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公检法司经费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医疗卫生经费,长江黄河流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五是森工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补助,按各省(区、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六是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原则上按不超过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发放一次性补助,并通过法律程序解除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不再享受失业保险。七是因木材产量调减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今后11年国家将投入962亿元工程建设资金,其中中央补助80%,地方配套20%。在总投入中,基本建设投资180亿元,占18.7%;财政专项资金782亿元,占81.3%。同时,明确对森工企业因木材产量调减造成无力偿还的银行债务,实行先停息挂账,然后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呆坏账冲销等方式予以解决,以及鼓励林区发展林下产业,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多种经营项目的职工,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给予贷款支持。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和全面实施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工程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天保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按规划工程区域内木材采伐大幅调减,荒山造林大面积增加,职工分流安置顺利进行。到2002年6月底,天保工程共投入到位资金286.9亿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80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6.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0.3亿元。天保工程实施以来,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的13个省(区、市),到2000年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木材产量按计划调减到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1853万立方米调减到1213万立方米,减少640万立方米,减幅达34.6%。完成人工造林2230万亩,飞播造林1698万亩,封山育林8400万亩。通过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一次性安置等渠道,已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0.7万人,其中一次性安置20.7万人。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使许多地方生态环境大为改观,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企业发展活力有所提高,工程建设已对区域经济和林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出现了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工程区林业经营方向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保护培育森林资源转变;二是林区经济由单一的“木头财政”向多元化转变;三是工程区生态植被建设由单纯造林向造管并举转变;四是林区职工就业渠道由单纯依靠“大木头”向多渠道转变。可以说“五年初见成效”的目标已经实现,“十年大见成效”的目标也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天保工程是一项崭新而浩大的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社会性的特点。随着工程的深入实施,下一步还面临着一些需要着手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有:木材停伐减产后,森工企业银行债务无力偿还的问题;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问题;新增社会保险险种缺项问题;工程区人工林采伐及禁伐后补偿政策问题;工程区后续产业发展缺乏扶持政策问题;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问题;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问题;缺乏工程管理经费问题等等。
  为在5年初见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天保工程,全面推进工程区资源、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今后的工作重点是:
  第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成效。为了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国家林业局提出了“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坚决打击乱砍滥伐和超限额采伐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工程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加大稽查力度,确保工程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推广项目法人制、监理制、报账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二,开展中期评估,做好工程建设阶段总结。分析研究问题,完善工程对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深入开展。
  第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广工程建设经验。系统总结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的经验,并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推广,重点是总结推广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的经验,研究问题,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第四,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问题。国家林业局对天保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本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正在着力研究解决;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与有关部委沟通协调,力争使问题得到早日解决,推进工程的健康发展。
  第五,加大“四到省”管理力度,强化省级政府工程实施的责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国家将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实到省(称“四到省”),实行省级政府负全责。国家林业局负责对工程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为使工程“四到省”落到实处,国家林业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天保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每年将对工程“四到省”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新世纪之初,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确立了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基础地位,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根据新形势对林业的要求,国家林业局把生态建设提升到林业工作最重要、最核心的位置上,进入了全面推进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根本性转变的新阶段,全面启动了林业六大工程:一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主要解决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二是退耕还林工程,主要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三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解决首都周围地区的风沙危害问题。四是“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地区的防沙治沙问题和其他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五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主要解决物种、自然、湿地等保护等问题。六是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基地建设工程,主要解决木材供应问题。六大工程是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建设的战略重点和主战场,是推进这一历史性转变的载体,肩负着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作为六大工程之一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覆盖了我国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大江大河源头,生物物种最为丰富、木材和林产品生产最为集中的地域,关系到国有林区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广大林区职工和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工程区林业职工和群众的不懈努力,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目标一定会实现,祖国大地一定会山川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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